不错,你可以想象,这场风波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关系。我俩谁也没有提起这件事,就让它悬在那儿。用早餐的时候,我俩互道了早安,多少有点像正常的样子,可是除此之外什么话也没说。后来,当我们等待凯斯的面包车开过来的时候(他答应把我们送到小道口),我们十分别扭地站着,一声不响,如同等着被传唤到法庭上去的一起房产纠纷案里的对立方。
我们下车时,看到森林边缘有一块指示牌,写着这里是百英里莽原的开始处,还写着一段很长、用词十分严肃的警告,大意是,前面的路程与小道的其他部分不同,如果你没有带上至少够10天吃的食物,或者没有那种像巴塔哥尼亚广告上的人物的感觉,就不应该走这段路。
这些文字使得这片森林带上了一种更加不祥的、灾祸临头的感觉。毫无疑问,这里的森林与南边的森林不同,它更黑暗,更幽深,更偏向于黑色而不是绿色。这里的树种也不同,低层针叶树较多,还有更多的白桦树;下层灌木丛中,星罗棋布着圆形的黑色巨石,犹如藏龙卧虎,使寂静的幽隐之地平添某种怪异的气氛。当年沃尔特·迪士尼摄制影片《小鹿斑比》的时候,他的艺术家们是以缅因州的大北方森林为基础创作出各种形象的,但可以明显感知到的是,这片森林并不是迪士尼影片里那种有宽敞林间空地和可爱小动物的森林,它使人想起《绿野仙踪》里的森林,在那里,树木长着丑陋的脸,用心恶毒,每走一步路都像是一场赌博。在这片森林里,藏着不时会赫然出现的熊、枝丫上倒吊下来的大蛇、长着激光般红色眼睛的狼、奇异的声音、突如其来的恐怖事件,一句话,就像梭罗简洁而神经紧张地形容的那样,是一处“站着的黑夜”之地。
小道上照例有许多树标,但树标所在的地方,常常是蕨类植物和其他下层树叶疯长,几乎在路中心交会融合成一片,使可见的小道缩成森林地面上一条剃刀锋似的细线。由于只有10%的全程徒步旅行者能走到这里,对于日间徒步旅行者来说,这里的距离又太远,缅因州部分的小道被人使用的机会要少得多,所以空间被树叶侵占了。最重要的是,使得这段小道与众不同的乃是它的地形。在外观上,阿巴拉契亚小道从蒙松到荒山这一段18英里的路程的地势看上去走起来并不费力,以1200英尺的稳定高度起伏延伸,只是有很少的几个陡起陡落的地方,但实际上走起来艰难至极。
不到半小时,我们来到一座石壁,这是许多座石壁中的第一座,高约400英尺。小道沿着石壁表面朝上攀升,就像一个电梯井那样。它陡得近乎垂直,是一座山坡所能达到的最大坡度了,但还不至于像攀岩那样。我们俩手脚并用,缓慢而辛苦地在大石之间翻越,寻路前进。除了劳苦之外,还有烦人的暑热,简直难以忍耐。我发现自己不得不每走10—12码路就停下来喘口气,从眼睛里擦去灼人的汗水。我像是在炎热中游泳,泡在炎热里,被裹在炎热里。我一路攀登,喝掉了四分之三瓶的水,将其余的大部分水用于浸湿我的包头帕,想让我搏动着的头部凉快一些。我感到已经过热和晕眩到了危险的地步。我休息得更加频繁,时间更长,希望能凉快一点儿,但是每当我再度出发,热浪又滚滚而来。我从来没有试过这么辛苦、这么疲累地去克服阿巴拉契亚小道上的一道难关,而这只是一系列难关中的第一道。
爬到石壁顶部,是几百码长的、稍有些斜度的裸露花岗岩,我们好像是走在一头鲸的背上。站在每个峰巅上环顾全景,可谓动人心魄。目光所及之处,唯有茂密的绿色森林、深蓝色的湖泊,以及连绵起伏的群山。许多湖泊水面宽广,很可能都还没有人类涉足过。能够深入世界上的一个隐秘角落具有强烈的吸引力,然而在热死人的毒日头下人们是不可能流连的。
接下来,是沿着另一边悬崖下去的艰难而令人气馁的任务,还得走一小段路,穿过一个阴暗的无水山谷,来到另一座石壁下。这一天就这样过去了,支撑我们继续前进的主要是伟大的攀登和但愿在下一座山上找到水的希望。卡茨很快就把水用光了,我让他喝了几口我的水,他感激地接受了,眼睛里透出请求休战的目光。然而我俩之间仍然有些不自然——有一种意识到情况已经变化、不会再同过去一样的不愉快的感觉。
那是我的过错,我给他的压力比平时更甚,时间更长,而且在没有同他商量的情况下,因为打破了一直在我俩之间存在的平衡状态而毫不婉转地惩罚他,卡茨则把这种惩罚看作自己罪有应得而默默地承受了。我俩走了14英里的路,在这种情况下要算是极为难得了,本来还可以再往前走,但是我们在下午6点半到达了一个名叫威尔勃溪的宽阔浅滩,因而停下了脚步。我们已经太累——就是说我太累——而不能涉水而过了,再说,在太阳快下山的时候把身上弄湿也未免太愚蠢。我们搭起帐篷,以一种不自然的客气态度,毫无欢乐地分享我们的口粮。即便我俩没有闹过意见,我们也不大会谈什么话——我们实在太累了。这是漫长的一天——上路以来最艰难的一天——还因为我们想到,我们还得走85英里的路才能到达阿博尔桥的野营地,还得走100英里的路才能到达考验我们的卡塔丁大山。
即使到那个时候,我们也不指望真正享受到舒适。卡塔丁山位于巴克斯特州立公园,那里以地形崎岖、供应匮乏著称。那里没有餐馆,没有旅舍,没有纪念品商店,也没有汉堡包摊,连一条铺砌的道路或一个公用电话亭都没有。公园本身坐落在一个无名地点的中心,从离得最近的小镇米林诺克特到那里得走上两天时间。我们可能还得过十来天才能吃上一顿正式的餐饭,有一张床可睡,看上去还有许多路呢!
早晨,我们默默地蹚过溪流——现在我们这方面的技术已经相当不错了——开始了对贫瘠的椅背岭最高峰的漫长、缓慢的攀登,我们必须翻越50英里的崎岖山顶,才能下山来到欢乐河河谷里的一个比较静谧的休息地点。地图上只是标出了这些山中间的三个冰斗湖,它们是冰川湖的残余,离小道都很远,除此之外,就根本没有什么水体的标示了。考虑到我们两人只能分享不到4升的水,天气已经很热,水源之间的漫长旅途,已经预示着这一天至少会是不舒服的。
登上荒凉山是一场艰苦的跋涉,大部分是陡直上升的路,而且全程十分炎热,不过我们的精力好像变好了,甚至卡茨也在比较轻快地前进。即便如此,我们走这4.5英里的上山路也花了将近一个上午。我比卡茨早一些时间抵达山顶,山顶是一片被阳光晒热的花岗岩,摸上去发烫,然而有一丝微风——这是多日来第一次——并且我在一座已经不用的消防塔下面找到了一个遮阴地点,这似乎是几星期来我第一次相对舒适地坐在一个地方。我往后靠靠,感到我能一连睡他一个月。10分钟后,卡茨过来了,他用力喘着气,但是因为登上山顶而感到高兴,他在我身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坐下来。我的瓶里还剩下大约2英寸高水,我把瓶子递给他,他非常客气地呷了一口,做出把瓶子还给我的样子。
“继续喝吧,”我说,“你一定渴了。”
“谢谢。”他也不客气,又呷了一口,把瓶子放下。他坐了一会儿,拿出一块士力架巧克力,一掰为二,把半块递给我。这个做法有点奇怪,因为我自己也有士力架巧克力,这他知道,但是他没有别的什么东西可以请客了。
“谢谢。”我说。
他咬了一口士力架巧克力,嚼了一分钟,突然没头没脑地说起来:“女朋友和男朋友在说话,女朋友对男朋友说:‘吉米,恋童癖这个词怎么拼写?’男朋友吃惊地看看她。‘天哪,亲爱的,’他说,‘对8岁的孩子来说,这是个大得不得了的词啊!’”
我笑了。
“那天晚上的事我很抱歉。”卡茨说。
“我也是。”
“我那时有点……我说不清。”
“我知道。”
“有时候我觉得有点难,”他接着说,“我努力了,布莱森,我真的努力了,但是……”他说到一半停住了,若有所思地耸了耸肩膀,有些无助的样子,“以前,喝酒的事就是在我做人的这种为难处境里发生的。”他呆望着风景——照例是一望无边的青翠森林和湖泊,在炽热的雾霭中微微闪着光。他那凝视的目光里有一种东西—— 一种投向1英里之外的专注——使我一时以为他说的话就到此为止了,可是他说了下去。“我从弗吉尼亚州回到得梅因之后,干上了那个造房子的活,一天下来,工友们全都去街对面的那家酒菜馆了。他们老是邀我去,可是我说……”他举起两只手,换了一种深沉、正义的声音,“‘不,伙计们,我戒酒了。’然后我就回家,到我那套小房子里去,加热我的盒装便餐,感到自己是个正人君子,好像我就是应该如此。可是真的,你知道,当你日复一日地这样做,你实在很难说服自己,说你是在过一种充实的、有刺激感的生活。我是说,假如你有一台快乐测定器,它的指针不会因为你备有盒装便餐而正好指在极度快乐区的,你知道我的意思吗?”
他的眼光瞥过来,想要看我点头。
“反正,有一天下班之后,他们大概是第一百次来邀请我,我心里想:哦,有什么大不了的?又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我不能跟其他所有人一样进酒菜馆。于是我去了,喝了一罐健怡可乐,感觉不错。我是说,出来走走就很开心,可是你知道,漫长的一天下来,喝一罐啤酒有多么惬意。身旁还有个叫德韦恩的小子老对我说:‘接着喝,来一罐啤酒,我知道你想喝的,一小罐啤酒不会对你有坏处。你已经三年没有喝过酒啦,你能喝的。’”他再次看看我,“你知道吗?”
我点点头。
“他在我脆弱的时候抓住了我,你知道,在我还有一口气的时候。”卡茨说,嘲讽般地淡然一笑,继续说下去,“我从来没有喝过三罐以上,我向上帝发誓。我知道你要说什么——真的,这话每个人都说过了,我知道我不能再喝酒了。我知道我不能像正常人那样只喝上两罐啤酒,很快,酒的数量会增加,增加,直到无法控制。这我知道。可是——”他再次停止说话,摇摇头,“可是我爱喝酒,我没办法,我是说,我爱这一口,布莱森——爱它的味道,爱喝上两罐之后脑子里的嗡嗡声,爱酒菜馆的气味和感觉。我想念那些粗俗的笑话和后面打落袋台球的咔嗒声,还有酒吧里晚上那种蓝莹莹的暗光。”他又沉默了一会儿,出神地想着自己这辈子喝酒的事,“我不能再喝酒了,这我知道。”他鼻子里呼出一股粗气,“只不过……不过有时候,我看到我面前尽是些盒装便餐——它们排成一条看不到头的队,像动画似的朝我飞来——你吃过盒装便餐吗?”
“好多好多年没吃过了。”
“嗐,难吃死了,真的。我说不清,反正是有点难吃啊……”他的声音慢慢减弱,“老实说,真的很难吃。”他看着我,感情差不多要爆发了,脸上的表情却坦诚而谦卑,“有时候,就把我当个窝囊废看待吧。”他轻轻地说。
我朝他微微笑了笑。“你比窝囊废好一点儿。”我说。
他大笑起来:“对,我想是的。”
我伸过手去,亲热得有些愚蠢地在他的肩膀上戳了一下。他脸上闪过一丝感激的表情,承受了这一下。
“你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吗?”他突然用一种振作起来的声音说,“现在让我吃一份盒装便餐我就会死的,我真的会。”我俩大笑起来。
“饿鬼的火鸡大餐、塑料的内脏、40%的卤汤……嗯——我让你这瘦家伙闻一下你就会倒地的。”然后他擦了一下眼角,说了句“嗨,真恶心”,就到悬崖旁撒尿去了。
我注视着他走开,他的样子又衰老又疲惫,一时间我禁不住想,我们前些天究竟是怎么啦?我俩都不再是男孩子了。
我看看地图,我们差不多已经没水可喝了,不过离云潭(Cloud Pond)还有不到1英里路,我们可以在那里把水瓶重新装满。我们对半分了最后半英寸高的水。我对卡茨说,我先往前走到潭边,把水过滤一下,等他赶到的时候喝。
这是一段沿着长满青草的山脊向前的20分钟的轻松的路,云潭位于一条陡直的支道下面,离阿巴拉契亚小道约有四分之一英里。我把我的背包靠在小道边的一块大石旁,拿着我们的水瓶和过滤器走到潭边,把水瓶灌满。
我花了大约20分钟的时间走下去,灌满三个水瓶,再走回来,所以,我回到阿巴拉契亚小道时,离我与卡茨分手的时间已经有约莫40分钟了。即便他在山顶上耽搁了一会儿,就算按照他那种不快的速度行走,到这个时候他也应该到达这里了。再说,这段路相当好走,我又知道他很口渴,所以他不加紧一点儿是件奇怪的事。我等了他15分钟,又等了他20分钟、25分钟,最后,我把背包留在原地,循原路回去找他。当我抵达山顶,离与他分手的时间已经远远超出一个小时了。我站在我俩最后在一起的地方,心乱如麻。他的东西不见了,显然他已经继续前进了,但如果他既不在荒凉山上,又不在云潭,而且两地之间也找不到他,那么他会到哪儿去呢?唯一可能的解释是他已经往回走了,而这是决计不会发生的事——卡茨绝对不会不做解释就离我而去的,绝不可能——要不就是他不知怎么跌到山脊下面去了。这是一个荒谬的想法,因为山脊上没有一丁点儿艰难、危险的地方——不过意外的事很难说。几个星期前,约翰·康诺利曾经对我们说起过,他有个朋友因为炎热而晕倒,在一条安全、平坦的小道上滚下去几英尺。没人发现他,他在毒日头下躺了几个小时,被慢慢烤死了。我在走回云潭支道的路上,始终仔细地检查着小道边缘的灌木丛,看看有没有被压过的痕迹,并从灌木丛的间隙望出去,观察岭边的崖口,担心在某一块大石上看到卡茨四仰八叉地躺着。我叫了几次他的名字,但是什么回音也没有,除了我自己越来越弱的声音。
等我抵达支道,离与他分手的时间已经将近两个小时了。情况已经变得十分费解,令人担忧。剩下的唯一可能性是,当我在潭边过滤水的时候,他已经走过支道口了,但是这种情况显然不大会发生。小道边有一个醒目的带箭头的标志,写着“云潭”,而我的背包放在小道边,一眼就可以看到。即使他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注意到这些东西,可他知道云潭离荒凉山只有1英里路。如果你像我们这样在阿巴拉契亚小道上走了这么远的路,你会相当准确地判断1英里的距离。他不可能走得太远而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折回来,这个揣测是讲不通的。
我只知道,卡茨是孤身一人走在莽原上,没有水,没有地图,不清楚前面的地形怎么样,估计也不知道我的情况怎么样,而且缺乏理智,我很担心。如果说有一个人在阿巴拉契亚小道上迷路的时候,会决定离开小道,寻找一条捷径的话,那此人一定就是卡茨。我开始心神不宁。我在我的背包上留下一张字条,顺着小道往下走。朝前走了半英里后,小道几乎直上直下了,高度也陡然下降了600多英尺,下面是一个很深的无名山谷。他到了这里,肯定会意识到自己走错路了,我曾经告诉他云潭是一处可以散步的平坦之地。
我沿着岩壁上凿出的小道慢慢地择路下山,间或叫着他的名字,担心在谷底出现最坏的景象——因为这是一座悬崖,人很容易摔下去,尤其是背了个大而笨重的背包,脑子里又在想着别的事的人——然而那里没有他的踪迹。我沿小道走了2英里,穿过山谷,登上一个名叫第四山的高峰之巅。在山顶上四处眺望,视野非常广阔,莽原从来没有看起来如此广大。我久久地大声叫着他的名字,但是什么回音也没有。
这时,天已近薄暮,他断水至少已经4小时了。我不知道一个人在这种炎热天气里没有水能生存多久,但是我凭经验知道,你不可能待上半个多小时而不体验到一种相当大的不舒服感。我突然心头一沉,想到他说不定看到了另一个水潭——在2000英尺下面的山谷里散布着五六个水潭呢,也许他稀里糊涂地以为就是某一个,试图穿越荒原到潭边。即便他的脑子没有糊涂,他也可能仅仅因为口渴去水潭,那些水潭看上去都无比清凉怡人。最近的一个只有大约2英里的距离,但是没有小路通到那里,而且需要穿过森林,爬下陡峭的山坡。如果你在森林里迷失了方向,你会很容易走偏1英里的路。反过来,你也可能离它只有50码而不自知,就像几天前我们在欢乐谷看到的情况那样。而你一旦在这些广阔的森林里迷路,就会丧命。事情就是这样简单,谁也不能救你,直升机无法穿过树层发现你,救援队找不到你,我怀疑连想试试的人也没有。那里面还会有熊——那种从来没有看见过人的熊,所有这些可能性使我头疼起来。
我步行回到云潭支道口,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热切地希望看到他坐在那个背包上,而且会有某种有趣的、未曾考虑到的解释,比如说我们俩老是相互错过,就像演了一场舞台闹剧:他不知所措地等在我的背包旁,然后走开去找我;我呢,在一分钟后到达,疑惑地等了一会儿走掉了——可是我知道他不会等在那儿的,事实上也没有在那儿。我回到支道口的时候已经将近黄昏时分。我另写了一张纸条,把它压在阿巴拉契亚小道中间的一块石头底下,期望万一他能看到,背上我的背包,朝下走到潭边,那里有一个庇护所。
富于讽刺意味的是,这里是我在阿巴拉契亚小道沿线体验到的最好的营地,而这里是我唯一没有同卡茨一起扎营的地方。云潭是一片面积200多英亩的赏心悦目的宁静水域,四周是深色的针叶林,苍青色的晚空映衬出尖顶树梢的黑影。由我独享的庇护所离潭边三四十码,稍微高出潭面,这个庇护所事实上是崭新的,一尘不染,附近有个厕所,差不多已经十全十美了。我把我的行李倒在睡觉的木制平台上,然后到潭边过滤水,这样我第二天早晨就可以省事了。然后,我脱得只剩一条拳击短裤,蹚过去两三英尺进入深暗的潭水,用一块大手帕洗了个澡。如果卡茨在这里,我怕是已经游过一次泳了。我尽量不去想他——绝对不去想象他迷了路、一副茫然的样子,说到底,我现在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了。
我只好坐在一块石头上,望着太阳下山,云潭美丽到几乎令人痛苦,夕阳长长的光线使得水面发出熠熠金光。离岸不远,两只潜鸟在凫水,好像是刚吃完晚饭出来转转。我久久地凝视着它们,想起了不久之前我在英国广播公司播放的自然节目中看到的一些画面。
根据那个节目的说法,潜鸟不是合群的动物。但是到将近夏末,在飞回北大西洋过冬,在暴风雨中的波涛上浮沉之前,它们会举办一系列的约会。周围所有湖潭的十来只潜鸟会飞来这里,在一块儿游水两三小时,除了相聚之乐之外,看不出有什么其他的原因。做主人的潜鸟会自豪但不事张扬地领着它的客人们游览它的领地,比方说先去它所偏爱的小水湾,接着也许翻过一根有趣的倒下的树干,继而来到一片睡莲叶丛中。“这里是我喜欢的在早晨钓鱼的地方,”它会说,“而这里是我们在考虑明年把筑窝地点移过来的地方。”所有其他的潜鸟勤勉而带着客气的兴趣跟着它走来走去。谁也不知道它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不过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一个人会想把他改建的浴室指给另一个人看),或者它们是怎样安排这类约会的,但是每个晚上,它们全都在准确的时间来到准确的湖畔,如同它们收到一张邀请卡,上面写着:“我们要举办派对了!”我觉得这真是非常奇妙,要不是我一直在想象卡茨在月光之下踉踉跄跄、气喘吁吁地寻找一个湖泊,我会更加欣赏这个现象的。
当然,那个夜晚我过得很不安宁,早上5点不到就起身,在透出第一线曙光时就回到小道上。我朝着我猜卡茨会走的方向继续往北走,但头脑里总有个挥之不去的念头,觉得我在更深地进入百英里莽原——如果他就在附近的某个地方遭难,这恐怕不是个最好的方向。另外使我不安的是,我想到我是孤身一人在茫茫荒野之中——当我一时匆忙,误打误撞地回到通往那个深深的无名山谷,一下子急剧下降50英尺,到了底部又遇到乱七八糟的石头挡路的凹凸不平的路面的时候,这种不安的感觉短暂然而明显地加强了,我但愿我这样做是对的。
即使地面变得平坦,我也需要三天,也许是四天的时间才能抵达阿博尔桥和野营地。等到我向管理部门发出警报的时候,卡茨就失踪四五天了。另一方面,如果我现在转过身,原路返回,我可以在明天下午抵达蒙松。要是遇到朝南走的人就好了,他们能告诉我是不是看到过卡茨,但是小道上并没有人在行走。我看看手表,怪不得没有人,还只是早晨6点稍过一点儿呢。前面6英里处的椅背山口有一个庇护所,我也许能在8点左右到达那儿。如果运气好,可能还有人在那儿。我更加仔细地忐忑不安地继续前进。
我翻越第四山的高峰往回走——背着一个背包要艰难得多——进入山那边的另一个林木蓊郁的山谷。从云潭出发,走了5英里之后,我来到一条小溪边,说它是一条小溪实在有些名不符实,实际上只剩下一个烂泥塘而已。小道边一个显眼的地方有一根树枝,上面戳着一个空的老金牌香烟盒。卡茨很少抽烟,可是他经常随身带着一包老金牌香烟。泥塘里的一根倒塌的树干旁有三个烟蒂,他显然曾经在这里等待过。这么说,他还活着,没有离开小道,而且很显然走的是这条道路。我心里的感觉立即好得多了,至少我走的方向是正确的。只要他仍然在小道上行走,我肯定迟早能够追上他。
我在出发4小时后找到了他,他坐在通往西椅背潭的岔道口旁的一块大石头上,头部朝着太阳,似乎在有意晒黑。他身上布满划破的伤痕,沾满烂泥,样子极为邋遢,不过其他方面看上去还算好,他看到我当然十分高兴。
“布莱森,我山里的老兄,看到你真高兴,你去哪儿了?”
“我也想问你同一个问题呢。”
“你猜我错过上一个水潭了?”
我点点头。
他也点点头。“当然,我发现我错过了,我刚走到那座大悬崖的脚下,我就想:该死,这条路不对啦。”
“那你干吗不往回走?”
“我不知道,不知怎的,我脑子里以为你一定在继续往前走,我实在渴死了。我想我一定是有点晕晕乎乎了——有点糊涂了,像你说的那样,我实在渴死啦。”
“那么,你是怎么做的?”
“嗯,我继续往前走,脑子里老在想,我必须尽早到达水边,最后我来到了一片烂泥塘——”
“是你留下那个香烟盒的地方?”
“你看到了吗?我真自豪。不错,我在那儿用大手帕吸了一点儿水,因为我记得在《大卫·克洛克特》节目里,费斯·派克就是这样做的。”
“你倒是很有创意啊。”
他点点头,接受我的称赞:“我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接着我又在那儿等了你一个小时,抽了几支烟。后来天色黑下来了,于是我就搭起了帐篷,吃了一块‘苗条吉姆’,就睡觉了。今天早晨,我用我的大手帕又吸了一点儿水,继续走到这里。下面有一口非常美丽的水潭,所以我想我就在有水的地方等着吧,希望你终究会过来。我认为你是不会有意把我扔在这里的,可你是个活脱脱的做白日梦的人,我可以想象你会一门心思走到卡塔丁,那时才会注意到我走丢了。”他发出一种夸大的声调,“‘啊,瞧呀,多美的风景呀——你同意吗,斯蒂芬?斯蒂芬……斯蒂芬……这家伙究竟去哪儿了?’”他露出熟悉的笑容,“所以,我真的很高兴看到你。”
“你哪儿弄的这么多的伤痕?”
他看看自己的手臂,上面布满了弯弯曲曲的干血迹。“噢,是这个?这没关系。”
“你说没关系是什么意思?看起来好像你在自己给自己开刀动手术。”
“呃,我不想让你吃惊,我确实迷了一次路。”
“怎么会?”
“噢,在跟你失散和来到烂泥塘之间,我曾经想走到我在山上看到的一个湖边。”
“斯蒂芬,你没有走到。”
“嗯,我实在渴死啦,你知道,而且那个湖看上去不太远,于是我钻进了森林。这样做并不聪明,对吗?”
“对。”
“是的,我很快就意识到这一点,因为我走了不到半英里就完全迷路了。说起来也真怪,因为你想,你要做的只是下山走到水边,然后循原路返回就行,只要你注意点,不是很难的事。但问题在于,布莱森,那儿没有引人注意的东西,只有一大片森林。所以,当我意识到自己一点儿也不知道我在哪儿的时候,我想,好吧,既然我是下山的时候迷路的,那我最好是回到山上去。然而一下子有了许多条上山路,还有许多条下山路,真把人搞晕了,于是我往上爬呀,爬呀,爬呀,直到我意识到我离来路更远了,然后我想,嗐,斯蒂芬,你这该死的笨蛋——因为这时候我有点生自己的气,老实告诉你——你一定是走得太远了,你这蠢驴。于是我顺着一条路往下走,然而那条路走不通,于是我尝试在岔道上走了一会儿——结果弄成了这个模样。”
“你绝对不应该离开小道,斯蒂芬。”
“噢,你现在倒来给我这么个及时的忠告了,布莱森。我真感谢你呀,这好像是对一个遭遇车祸死掉的人说:‘现在你得安全开车啦。’”
“对不起。”
“算了,我想也许我仍然有点——你知道——心神不定。那时我想,这下我完蛋了,迷了路,没有水——幸好带着巧克力饼干呢!”
“那么你是怎样回到小道上来的呢?”
“那是一个奇迹,我向上帝发誓。正当我要躺下来把自己送给狼和短尾猫当点心的时候,我抬起头,看到树上有个白色的路标,我朝下一看,自己就站在阿巴拉契亚小道上,事实上就是这个烂泥塘里。我坐起来,一连抽了三支烟,为的是让自己静下心来。后来我想,肯定是我在森林里瞎闯的时候布莱森走过这儿了,他绝不会再回来,因为他已经检查过这段小道了。然后,我开始担心我永远也不会见到你了。所以,看到你出现我真的高兴极了。老实告诉你,我一辈子都没有这么高兴见到另外一个人呢。”
他的眼光里透出某种表情。
“你想回家了?”我问。
他想了一会儿:“是的,我想。”
“我也想。”
于是,我俩决定离开这条无穷无尽的小道,不再假装我们是专走山路的人,因为我们其实并不是。在4英里外的椅背山山脚有一条运原木的土路。我们只知道这条路一定通往某地,但是不知道它究竟通往哪里。在我的地图边缘,有个箭头朝南指向卡塔丁铁厂,这是19世纪在森林里建造的一座看似不可能建成的工厂的遗址,现在是一个州级历史遗址。据我的小道指南所示,那个古老的铁厂里有公共停车场,因此一定会有一条通往外面的道路。我们在山脚加了水,然后开始沿着运木道路前进。我们才走了三四英里路就听见近处有声音,我们回过头,看到一股烟尘朝我们这儿飘来,随后是一辆开得很快的老式轻型卡车。当卡车驶近我们的时候,我本能地伸出大拇指,使我惊异的是,卡车在我们前面差不多50英尺处停了下来。
我们奔到驾驶员的窗口前,驾驶室里有两个人,都戴着防护帽,身上因为工作弄得很脏——显然是伐木工人。
“你们去哪儿?”驾驶员问。
“随便哪儿都行,”我说,“除了这里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