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好主意。”斯蒂芬·卡茨说。我俩是在汉诺威我家的起居室里。时间是两个星期之后,我俩打算在早晨出发去缅因州。
“噢,是吗?”我说,尽量让我的语气听起来不太厌烦,因为想主意并不是斯蒂芬的强项。
“你知道背着一个满满的背包有多么难受,对吗?”
我点点头,我当然知道。
“嗯,那天我在想这个问题。事实上,这个问题我想了好久了,因为,老实告诉你,布莱森,一想到重新背上那个背包,我就充满那种……”他把声音降低了一个音阶,“该死的恐惧。”他严肃地点点头,重复了两个关键词,“后来,我有了个很好的主意,一种替代的办法,把你的眼睛闭上。”
“为什么?”
“我要给你惊喜。”
我不喜欢为得到一个惊喜而闭上眼睛,一向不喜欢,但是我照他的话做了。
我能听见他在他那个军队剩余物资……行李袋里翻寻。“谁会成天背着很重的东西?”他继续说,“这是个我问自己的问题。谁会天天背着很重的东西?哎,你还不能看。然后,我突然想到……”他沉默了一会儿,好像是在做能够保证完美印象的某个重大的调整,“好啦,现在你可以看了。”
我把遮在眼睛上的手拿掉。卡茨毫不谦虚地笑着,挎着一个《得梅因记事报》的投递袋,是报刊投递员通常挎上肩膀、跳上自行车去按户送报的那种鲜黄色的袋子。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我不动声色地说。
“我一辈子从来没有这么严肃,我山里的老朋友,我帮你也带来了一个。”他从他的行李袋里拿出一个给我,还原封未动,装在一个透明包装袋里的。
“斯蒂芬,你不能背着一个送报袋穿越缅因州的莽原呀。”
“为什么不能?这个袋子舒适,容量很大,又防水——差不多足够了——而且全部自重只有100克左右,这是个完美的徒步旅行装备。让我问你一句话,你几时看到过一个送报员生疝气的?”他自鸣得意地轻轻点了点头,好像他的这个问题把我问倒了。
我想说点什么,踌躇着动了动嘴巴,可是卡茨还没有等我把思路整理停当就抢在我前面说话了。
“我的计划是这样的,”他继续说,“咱们把背上的重量降到最低——不要炉子,不要煤气瓶,不要面条,不要咖啡,不要帐篷,不要收纳袋,不要睡袋。咱们徒步走路,像山里人那样宿营。当年丹尼尔·布恩有没有一个纤维填充物睡袋?我想他没有。咱们带的东西只是冷的食物、水瓶,也许还有一套替换衣服。我估摸着咱们能把负重降到5磅,还有……”他把手伸进空的送报袋,开心地摇动着,“咱们把所有东西都放在这里边。”他的表情恳求我对他大加称赞。
“你有没有想过你会是一副什么怪模样?”
“想过,管他呢!”
“你有没有想过你会让从这里到卡塔丁这一路上碰到的每一个人笑破肚子?”
“我才不在乎呢。”
“好,你有没有想到过,如果森林管理员发现你挎着一个送报袋出发去百英里莽原,他会怎么说?你知不知道他们有权扣留他们认为头脑或身体不健全的人?”这实际上是哄骗他,可是卡茨皱了一下眉头,这倒是个有希望的迹象。“还有,你有没有想到过,也许送报员不生疝气的原因是他们每天只背一个来小时送报袋,要是一连10小时挎着它爬山过岭,说不定也不是那么舒服的,说不定它会没完没了地拍打着你的腿,把你的肩膀磨破?你瞧,它已经把你的脖子磨红了。”
他的眼睛偷偷地朝下看了看送报袋的带子,卡茨和他的想法的一个优点是,劝他放弃他的想法从来就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他把带子绕过头,放下送报袋。“好吧,”他同意地说,“去他的袋子吧,可是咱们得轻装。”
他的话使我非常满意,事实上,这看来是一项完全切合实际的建议。我们往背包里塞进的东西超过了卡茨想要的——我坚持要睡袋、保暖衣物和我们的帐篷,理由是路途可能比卡茨所意识到的要艰苦得多,不过我同意不带炉子、煤气瓶和一些锅罐。我们将吃冷食,主要是士力架巧克力、葡萄干,以及一种叫“苗条吉姆”的萨拉米香肠制品,吃两个星期这类东西是死不了的,再来一碗面条我可受不了啦。总的算起来,我们每人大概少带了5磅重量,实在也算不了什么,可是卡茨却格外高兴。照着他的话办,即使只是一部分,他也很高兴,这可不是经常发生的事呀。
于是,第二天,我太太开车送我们进入缅因州北部无边无际的森林的深处,以便我们徒步穿越百英里莽原。缅因州是个容易使人误解的州,它的面积在美国各州中排倒数第十二名,但是它所拥有的无人居住的森林的面积多达1000万英亩,是各州中除了阿拉斯加州以外最多的。从照片上看起来,它十分宁静,令人向往,甚至有如公园,有几百个清凉、湛蓝的湖泊,绵延许多英里的静谧、烟笼雾罩的起伏山岭,只有上部山坡岩石嶙峋、雄伟壮丽的卡塔丁山看上去才有些令人望而生畏。事实却是,整个行程都十分艰难。
缅因州的小道维修人员像是豪迈地致力于寻找最崎岖的攀登地点和最险峻的山坡,而这一类地点缅因州多得令人倒吸一口冷气。阿巴拉契亚小道在缅因州的283英里的路程中,要求朝北走的徒步旅行者攀登将近10万英尺,相当于三座珠穆朗玛峰。它的中心地区就是著名的百英里莽原,从蒙松村延伸到设在卡塔丁山下几英里处的阿博尔桥头的一个公共营地的一条全长99.7英里的北部山区森林小道,没有一家商店、一座房屋、一个电话,也没有一条铺设的道路。这是整条阿巴拉契亚小道最为偏僻的部分。万一在百英里莽原出什么事情,只好全靠你自己,你可能仅仅因为一个感染的血泡而死在那里。
大多数人需要一星期到10天通过这片恶名昭著的莽原,由于我们有两个星期,我太太把我们送到了卡拉屯克,这是肯尼贝克河畔的一个偏僻地点,离莽原的正式起点蒙松村有38英里路。我们有三天时间可以活动身体,并且可以在蒙松村补充给养,然后义无反顾地进入森林的最深处。在卡茨到来前的一个星期里,我已经在伦奇利和旗杆湖一带朝西徒步行走过一小段路,作为一种侦察,所以我感到我对这里的地形已经有所了解,即便如此,这仍然是一次震惊。
这是我将近四个月以来第一次背上一个装得满满的背包,我无法相信它的重量,压力立即就产生了,而且令人气馁,但至少我是在徒步旅行。很快,显而易见的是,卡茨是在从头做起——事实上,真正从头做起还得吃上几十顿薄饼早餐才算开始。从卡拉屯克起有一条5英里长的和缓上山路,通往一个名叫欢乐潭的大湖,一点儿也不累人,但是我立刻注意到,他正在小心翼翼地前进,喘着粗气,脸上带着一种“我在哪里?”的震惊表情。
当我问他还好吗的时候,他只用一种惊异的语调叫了一声“够呛”。而45分钟后,当他在第一个休息点从背上卸下他的背包时,他边喘气,边从内心发出了一声拖得很长的“哎哟”,听起来就像有人一屁股坐到一个鼓鼓的坐垫上时发出来的那种声音。那是个闷热的下午,卡茨身上的汗流成了河。他拿出一个水瓶,一下子喝掉了差不多半瓶水。然后他用一种静静的、绝望的眼光看看我,再度背上背包,一言不发,继续他的任务了。
欢乐潭是一个度假区,我们可以听见大约100码之外泼水和游泳的孩子们欢乐的尖叫声,但是我们无法透过树木看到一点点湖的影子。事实上,要不是他们的欢呼声,我们是不会知道湖在那边的,这个事实清楚地提醒我们森林有多么令人气闷。再往前走,矗立着中山,它只有2500英尺高,但是峰峦尖峭,而且在一个大热天,背负着深深勒进柔嫩的肩膀里的累赘背包爬上这座山,完全是别有一番滋味。我毫无乐趣地朝着山顶攀登,卡茨很快落得很远,拖着脚,缓慢地前进。
我到达另一边的山脚时已经过了6点钟,发现在一个叫贝克溪的地方的一条很少使用、青草萋萋的运木道路边有个像样的野营地。我等了卡茨几分钟,然后搭起我的帐篷。过了20分钟,他仍然没来,于是我就去找他。当我终于找到他,他已经落在我的后面将近一个小时了,他目光呆滞。
我把他的背包从他的身上解下来,发现背包很轻,这个并不意外的发现使我叹了一口气。
“你的背包怎么啦?”
“噢,我把有些东西扔了。”他不开心地说。
“什么东西?”
“哦,衣服、杂物什么的。”他似乎拿不准是该难为情还是采取好斗的态度,他决定采取好斗的态度,“那件讨厌的羊毛套衫就是其中之一。”我们曾经就是否需要羊毛衣服有过几句争论。
“可是天气可能会变冷的,山里的天气变化是很大的哟。”
“没错,是这样的。但现在是8月份,布莱森,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
看来想跟他讲道理是没有多大意思了。当我们到达营地,他搭起他的帐篷时,我看了一眼他的背包。他已经扔掉几乎全部备用衣服,看上去还扔了大量食品。
“花生在哪里?”我说,“你所有的‘苗条吉姆’呢?”
“咱们可不需要所有那些破烂货,再过三天就到蒙松了。”
“那些食品大部分是准备在百英里莽原上吃的,斯蒂芬,我们还不知道蒙松会有些什么样的补给品呢!”
“哦,”他看上去受到震动,醒悟过来了,“我是以为只吃三天太多了。”
我绝望地朝他的背包里看,然后四处看看:“你另外一个水瓶哪儿去了?”
他局促不安地瞟了我一眼:“我扔了。”
“你连水瓶也扔了?”这实在太雷人了,如果说你在8月里走在阿巴拉契亚小道上最需要一件什么东西的话,那就是大量的水。
“太重了。”
“水瓶当然重,水总是重的,但是它还是至关紧要的呀,你说呢?”
他无助地看了我一眼:“我只是想摆脱一点儿重量,我走投无路了。”
“不,你这是愚蠢。”
“是的,我也蠢。”他同意。
“斯蒂芬,我希望你别再干这种傻事了。”
“我知道。”他说。看上去他真诚地悔悟了。
他搭好他的帐篷后,我出去过滤明天早晨用的水。贝克溪真的是一条溪流,宽阔而清浅,在夏日的夕照里,映衬着上方的树木,最后的阳光在溪面上熠熠发光,景色非常秀丽。当我跪在溪边,我好奇地意识到,我的左侧远方的森林里有东西——某种东西令我站直身子,透过溪边的树叶丛望去。天知道是什么促使我看过去,因为在淙淙的溪水声中我是不会听见任何声音的,然而在15英尺开外的昏暗的林下灌木丛中,用一种悲戚的表情盯着我看的,是一头麋鹿—— 一头完全长成的雌性麋鹿,或者说我是这么推测的,因为它没有角。显然它正在走向溪边饮水,因看到我在而突然停步,此刻显然还没有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办。
在森林里与一头比你的身躯大得多的野兽突然相逢,是一种不寻常的经历。毫无疑问,你知道它们在那儿生活,但是你从来没有预料到会与它们迎面撞见,更不用说是这么近的距离了——这一头近到我能看到一团像跳蚤似的昆虫绕着它的头部飞舞。我同它相互注视了好一会儿,谁也不能确定该怎么办。这种相遇具有某种明显、令人快意的冒险意味,但还存在着一些低调、温和得多的东西——眼光的持续接触所产生的一种尊重对方的相互确认。使人感到意外惊喜的乃是这样一种感觉——我们谨慎的相互打量之中有那么一点儿相互致敬的意思,我被这种感觉陶醉了。
使我感到沮丧的是,最近我读到的一些书刊上说,在新英格兰,人们已经再次开始猎杀麋鹿。天知道为什么有人想要开枪打死像麋鹿这样无害、与世无争的动物,但是有成千上万的人这样做——事实上,人数已经多到各州需要用抽奖的办法来决定谁能拿到许可证。1996年,缅因州收到82000份申请,竞争仅仅1500张许可证。有12000名外州人很高兴地付出不会退还的20美元,只是为获准参加抽奖。
猎人们会告诉你,麋鹿是一种狡猾、凶猛的森林动物,这是胡说。麋鹿就像一头3岁孩童都能牵的母牛,如此而已。毫无疑问,麋鹿像是一种最不可能生活在野外的动物,简直令人爱怜。它身上的每一部分——它那瘦弱的腿、它那惯常的困惑表情、它那滑稽的烤炉手套似的鹿角——看上去像进化过程中的一个离奇的玩笑。它的样子拙笨得出奇:奔跑起来好像它的四肢从来没有相互介绍相识似的。最要命的是,麋鹿的特点是极端缺乏智慧。如果你开车行驶在一条公路上,一头麋鹿从森林里走出来,蹿到你的车前,它会盯着你看好久(麋鹿的近视是出了名的),然后突然从你身边逃走,四条腿同时向多个方向摆动。尽管公路两旁有着几千平方英里的森林,但麋鹿是从来不去考虑这一点的。它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一无所知,朝新不伦瑞克奔到一半,它那奇特的步伐使得它又往回朝着森林里跑,进了森林,它蓦然停下,显出一种吃惊的表情,好像在说:“喂,森林,我怎么会跑到这儿的呢?”事实上,麋鹿的糊涂程度无以复加,以至于它听到一辆汽车驶近,常常会猛然冲出森林,奔上公路,好奇地希望车子会给它带来安全。
令人惊奇的是,尽管麋鹿不够机敏,生存的本能又特别钝笨,但它却是在北美生存时间最长的动物之一。乳齿象、剑齿虎、狼、北美驯鹿、野马,甚至骆驼一度曾与麋鹿一起在北美东部繁衍生长,然而这些动物全都渐渐灭绝,而麋鹿仍然艰苦地生存了下来。不过情况并不是一向如此的,在本世纪初,据估计,新罕布什尔州的麋鹿不超过12头,佛蒙特州很可能连一头也没有。如今,新罕布什尔州的麋鹿估计有5000头,佛蒙特州有1000头,而缅因州则超过30000头。正是由于这个庞大而不断增长的数字,政府才再次允许打猎,以防这些动物多得失控。但在这方面,我想到了两个问题。一是这些数字实际上只是一种猜想。麋鹿显然不可能排队接受“麋口”的调查。有些博物学家认为,麋鹿的数量可能被高估达20%之多,这意味着错杀麋鹿并不是剔除多余的,而是大肆屠杀。同样不妥当的是,杀戮像麋鹿这样一种谦逊到可爱和愚笨程度的动物,从深层来讲毫无疑问是一种错误举动。我可以用一把弹弓、一块石头和一根棍子——我几乎可以打赌甚至用一卷报纸——把它杀死,可是它除了饮一口水之外别无所求,这跟猎取一头母牛还不是一样吗?
我蹑手蹑脚地走开,以便不惊扰它,去寻找卡茨了。当我们回来时,麋鹿已经走到水边,在上游距我大约25英尺处饮水。“哇!”卡茨透了一口气,我高兴地注意到他也很激动。麋鹿抬起头看看我们,确定我们对它没有恶意,继续喝它的水。我们对它凝视了约莫5分钟,但是蚊子在咬我们,所以我们退回来,回我们的帐篷去,感到非常得意。这场相遇好像是一个确认——我们现在确实在野外啦,也是对于一天辛苦跋涉的一番令人快慰、完全相称的回报。
我们吃了“苗条吉姆”、葡萄干和士力架巧克力当作晚餐,钻进我们的帐篷,以逃避蚊子没完没了的进攻。我们躺在那儿,卡茨相当欢快地说:“今天太辛苦啦,我累死了。”钻进了帐篷还在聊天可不像他的风格呀。
我咕哝了一句,表示同意。
“我已经忘记什么时候这么累过了。”
“不错,我也是。”
“不过头几天总是很累的,对吗?”
“对。”
他嘘了一口气,表示安置好了,开始唱歌似的打哈欠。“明天会好一些。”他说,仍然打着哈欠。我想,这表示他再也不会把任何讨厌的东西扔掉了。“好吧,晚安。”他加了一句。
我在帐篷里惊讶地注视着他的声音传过来的那个方向。在我俩一起野营的这么多个星期里,这是他第一次祝我晚安。
“晚安。”我说。
我侧过身来睡,当然,他说得对,开头几天总是很累的,明天会好一些。几分钟后,我俩都睡着了。
嗐,我们都错了。第二天一开始情况不错,黎明时阳光照耀,预示着又是个大热天。这是在阿巴拉契亚小道上行走以来,我们第一次醒来时这样暖和,对这种新奇现象我们都感到高兴。我们捆扎好帐篷,吃了葡萄干和士力架巧克力当早餐,出发进入森林深处。到了9点钟,太阳已经升得老高,阳光强烈。即便是在燠热的日子里,森林通常仍然十分凉爽,但是这里的空气闷热,充满水蒸气,几乎像是在热带。出发后两小时左右,我们来到一个面积2英亩左右的潟湖,湖里满是芦苇、倒下的树木,以及仍然竖立着的枯树的残株,蜻蜓在湖面上飞舞。在远处等待我们的,是一座名为莫克西秃山的巨大山峰。但是我们立即注意到,小道在湖边突然令人不知所措地断了。卡茨和我面面相觑—— 一定是有什么地方出错了。自从离开佐治亚州以来,我们第一次怀疑自己是否偏离了小道。(天知道如果小鸡约翰碰上这种事会怎么办。)我们循着来路往回走了相当长的一段路,困惑地研究我们的地图和小道指南,试图找出另一条绕着湖滨,穿过茂密、扎人的林下灌木丛的小道,但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修路的人本意就是要我们涉水而过。卡茨侦察出在大约80码以外的远处的湖边,小道又出现了,还有一个白色的阿巴拉契亚小道树标。很明显,我们必须蹚水过湖了。
卡茨走在前面,赤着脚,穿着拳击短裤,手里拿着一根竹篙似的长棒,在一堆浸在水里的原木中摸索过湖。我用类似的方式跟在后面,但是保持足够的距离,以免把我的重量压在他踩的树干上。这些树干上面覆盖着一层滑溜溜的苔藓,一踏上去很容易吓人地上下颠动或者滑动,他有两次差点儿翻身跌倒。最后,在走了大约25码的时候,他彻底失去了重心,双臂乱摇,不幸地惨叫一声,栽进浑浊的湖水里。他跌到湖底,冒出来,再跌到湖底,再冒出来,疯狂地乱挥手臂,挣扎不已。我目瞪口呆,以为他要淹死了。他身上背包的重量明显地把他往下拉,阻碍他采取站立姿势,甚至使他不能将头保持在水面上。我正要扔掉自己的背包,跳下水帮助他的时候,他设法抓住了一根树干,挺身站起来,水没到了他的胸部。他抱住原木,重重地吐了一口长气,努力喘过气来,镇静下来。显而易见,他受了一次惊吓。
“你还好吗?”我说。
“噢,好极了,”他回答,“好得没法说啦。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不能在湖里放进几条鳄鱼,让这一幕成为一场真正的冒险。”
我继续前行,突然,我也扑通掉进水里。我有过几次从水面以不寻常的角度观察世界的超现实、慢动作的片刻经历,也有过双手无助地企图抓住一根够不着的原木、沉在水中观察世界的片刻经历——所有这些都发生在除了汩汩的水泡声之外的一片奇怪的静默中——这时,卡茨湿淋淋地来救助我了,他一把抓住我的衬衫,把我拉回一个光明、喧闹的世界,让我站稳脚跟。他的力气大得惊人。
“谢谢你。”我喘着气说。
“你别客气。”
我俩脚步沉重地涉水走向远处的湖岸,轮流跌进水里和帮助对方站起来,全身湿淋淋地走上覆盖着半腐烂的植被的烂泥湖滩,从我们的背包里倒出大量的水。我们除掉身上的负重,坐在地上,浑身湿透,精疲力竭,呆呆地望着潟湖,好像它刚刚跟我们搞了个可怕的恶作剧。我想不起我曾在阿巴拉契亚小道沿线的哪个地方,在一天这么早的时间就感到如此疲累。我们坐在那儿的时候,听到有人说话,两位嬉皮士模样、身体很棒的年轻徒步旅行者从森林里出来,走到我们背后,打量着湖水。
“恐怕你们得蹚水过湖了。”卡茨说。
其中一个徒步旅行者用一种还算友善的眼光看看他:“你们俩第一次来这儿徒步旅行吗?”
我们点点头。
“嗐,不是我想让你泄气,可是,先生,你们还是刚刚开始弄湿身子呢。”
说了这句话之后,他同他的伙伴把他们的背包举过头顶,祝我们走运,然后走入水里。他们用了大约30秒的时间利索地蹚水过湖——卡茨和我用了30分钟——走到对岸,好像是从一个洗脚池里走上来似的,之后,他们把干燥的背包放回肩上,稍微挥了挥手,走了。
卡茨若有所思地深深呼吸了一下—— 一半是叹气,一半只是试试自己是否还有再次呼吸的能力。“布莱森,我不是要悲观消极——我向上帝发誓我不是的——但是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适合这么做,你能不能像他们那样把你的背包举过头顶?”
“不能。”
讲了这个带有预兆性的词之后,我俩扎好背包,嘎吱嘎吱地朝着莫克西秃山进发。
阿巴拉契亚小道是我走过的最艰难的小道,而缅因州路段是阿巴拉契亚小道最艰难的部分,一部分是因为它的酷热。缅因州是各州中气候最为温和的,但是正在经历着一场热死人的热浪。在毒辣的阳光照耀下,莫克西秃山没有遮挡的花岗岩铺砌的山道像火炉一般酷热,甚至在森林里,空气也十分压抑、闷热,好像树木和树叶向我们嘘出一种炎热的植物式呼吸。我们无助地大量出汗,喝下超常量的水,但总是没法解渴。在有的时候,水是充足的,但更加经常的是很长一段路没有水喝,所以永远无法确定我们可以谨慎地喝下多少水,而不至于使我们过一段时间身体缺水。即便我们备足了水,也还是因为卡茨扔掉了一瓶而不够。最后,还要忍受那些无情的小虫、无法克服的孤立感,以及永远使人疲累的地形。
卡茨以一种我以前从来没有在他身上看到过的方式回应这一切,他表现出一种固执的决心,似乎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方式是像一头公牛似的勇往直前,排除万难。
第二天早晨,我们很早就来到我们必须涉水而过的几条河流中的第一条。这条河名叫秃山溪,但实际上是一条河,宽阔,活跃,河里散布着一些巨石。在清早阳光的照耀下,流动的河水熠熠发光,清澈可喜,景色极为迷人,但是流水看上去十分湍急,从岸上无法测定河心究竟有多深。我的《阿巴拉契亚小道缅因州指南》漫不经心地指出,这个地区的几条大河“在涨水期间涉水而过可能是困难或者危险的”,我决定不让卡茨看这句话。
我们脱下鞋袜,卷起裤管,河底的石头形状大小各异,扁的、圆的、穹顶状的都有,脚踏上去很硬,而且上面覆盖着一层膜状的绿色黏质物,滑得要命。我刚走了三步,脚就滑出去了,屁股着地,跌得很疼。我挣扎着半站起来,但是滑了一下又摔倒了。我再次挣扎着站起来,朝旁边跌跌撞撞地走了一两码,无助地往前一直冲,用手撑地,免得又一次跌跤,然而已经成了一只落汤鸡。我登岸的时候,我的背包朝前滑动,我那双用鞋带缚在背包上的高帮鞋被投入一种受控轨道,绕过背包的一边,沿着一条长长的、相当漂亮的轨迹,击中了我的脑袋,接着扑通跌入水中,在波浪里悬荡着。当我蹲在那里,平和地呼吸着,告诉自己今天的事日后可成追忆的时候,有两个年轻人——几乎是我们在前一天看到的那两个年轻人的克隆版——头上顶着他们的背包,踏着自信的脚步,哗哗地大步过了河。
“摔倒了吗?”其中的一个笑嘻嘻地问。
“没有,我只是想靠近点看看河水。”省省你这愚蠢的挖苦吧。
我回到河岸边,穿上我那双被水浸透的高帮鞋,发现其实穿着它们过河要容易不知多少。高帮鞋穿在我的光脚上,有相当不错的吸力,脚也不会被石头磨破。我谨慎地过河,对河心水流的力量感到惊讶——每次当我提起一条腿的时候,水流都会有一种把它冲向下游之势,好像它是折叠桌子的一条桌腿似的。不过河水的深度从来不超过2英尺,我没有摔倒就到达了对岸。
与此同时,卡茨发现了利用河中石头当踏脚石的过河方式,不过他在看上去像是很深的一股哗哗的水流旁边停住了脚,一筹莫展,他皱眉蹙额地站在那里。我怎么也想不出他怎么会登上那块大石头的——那块石头孤独地立在一大片危险的湍急水流中,显然他现在不知道怎样才好。他跳进银色的洪流,想蹚过最后的10码到达岸上,但立刻像一片羽毛似的被水流卷走了。在两天里,我第二次真的以为他要淹死了——他确实孤立无援。还好水流把他冲到20英尺外一个铺满亮晶晶的卵石的浅滩上,他在那儿一边嘴里气急败坏地咒骂,一边用手和膝盖撑起身来,挣扎着走到岸边,也不回头看一眼,继续赶路,走进森林,好像这是世界上最正常的事情。
我们就这样,踏着坚硬的小道,渡过更多的河流,向蒙松挺进,身上的青肿、划伤和虫咬的痕迹越来越多,把我们的背部变成了浮雕地图。第三天,在森林里走得稀里糊涂、浑身邋遢的我们,自从离开卡拉屯克以来,第一次走上一条阳光照耀的道路,顺着这条路紧走慢走,进入了蒙松这个被遗忘的山村。村中心,有一栋外墙装着楔形保护墙板的老房子,草地上竖着一个木刻的大胡子徒步旅行者的彩色塑像,身上有一行字:“欢迎来到萧氏旅舍。”
萧氏旅舍是阿巴拉契亚小道上最有名的旅舍,部分是因为这是进入百英里莽原的人最后一个舒服的休息点,也是从莽原出来的人第一个舒服的休息点,也是因为这里非常友好,收费合理。每人付28美元可以住一个房间,吃一顿晚餐和一顿早餐,还可以免费使用淋浴设备、洗衣房和休息厅。这个地方是由凯斯和帕特·萧经营的,他俩在20年前创办这个旅舍多少出于偶然,当时凯斯把一名饥饿的徒步旅行者从小道上带到家里,那位徒步旅行者把话传出去,说他受到了怎么怎么好的招待。我们办理入住手续的时候,凯斯自豪地告诉我,就在几个星期前,他们已登记了两万人次的徒步旅行者的入住。
距吃晚餐还有一个小时,卡茨向我借了5美元——我猜是去买饮料——躲进了他自己的房间。我冲了个淋浴,把一堆衣服放进洗衣机,踱到屋前的草地上,那儿有几张阿迪朗达克的椅子,我打算坐在上面歇一会儿,抽抽烟斗,体味一下傍晚愉快悠闲的时光,快乐地等待着一顿晚餐。从附近的一扇纱窗中传来烧煮食物的吱吱声和锅碗瓢盆的乒乓声。味道真香,不知在煮什么。
一分钟后,凯斯出来,坐在我的旁边。他是一位老先生,有六十好几岁了,他的牙齿已经几乎全部落光,他的身体看上去似乎曾受过各种苦难,他的态度非常友好。
“你不养狗当宠物吧?”他说。
“不。”我已经看到它了—— 一条拴在后院的样子难看、凶恶的杂种狗,只要方圆100码内有任何动静,就会使它愚蠢、疯狂地兴奋起来。
“你可别去抚弄那条狗,听我说一句,你千万别去抚弄那条狗。上星期,有个徒步旅行者不听我的话去抚弄它,被它一口咬在蛋上。”
“真的吗?”
他点点头:“而且咬住不肯放,你没有听到那人那个哭声啊!”
“真的?”
“我只好朝那条该死的狗扔了一把耙子,硬叫它放开来,我一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凶的狗。你千万别走近它,真的。”
“那个徒步旅行者怎么啦?”
“嗐,他那天当然过得不安稳啦,那是肯定的。”他沉思着搔搔他的脖子,好像是在考虑过几天该刮刮胡子了,“是个全程徒步旅行者,一直从佐治亚州走过来的。走了这么长的路,被狗咬了蛋。”接着,他走开去检查晚餐了。
晚餐是在一张很大的餐桌上吃的,桌子上慷慨地放着一盘盘肉、一碗碗土豆泥和玉米棒、一盘堆得满满的面包,还有一盆黄油。卡茨比我晚一会儿进来,看来刚冲过淋浴,非常高兴。他看上去不同寻常,几乎可以说是精神过于饱满,走过我身边时冲动地呵了我一下痒,实在不符合他的性格。
“你还好吗?”我说。
“从来没有比现在更好,我山里的老伙伴,从来没有比现在更好。”
另外两个人也坐到我们的餐桌旁来,是一对举止犹豫、样子拘谨得可爱的年轻夫妻,两人都晒得很黑,身体健康,非常干净。卡茨和我用微笑欢迎他们,然后开始动叉子,但我们立刻停下,把碗放在原处,因为我们发觉这对夫妻正在喃喃地做祷告。他们似乎祷告得没完没了,然后我们再次把叉子插进食物。
食物非常好吃,凯斯充当服务员,一再要我们多吃一些。“要是你们不吃就给狗吃了。”他说。我很高兴让那条狗去挨饿。
这对年轻夫妻是全程徒步旅行者,是从印第安纳州来的。他们在3月28日从斯普林格山出发——在现在这么个盛夏8月的傍晚,那看上去是个雪花飘飘、遥远得不可思议的日子了——连续行走了141天。他们已经走完2045.5英里,还有114.9英里的路要走。
“这么说,你们差不多要走完了,嗯?”我说,有点像说废话,但只不过是想攀谈而已。
“是的。”那女的说。她说得很慢,一字一顿,好像她以前没有想到过似的,她的举止中有一种安详的、大大咧咧的味道。
“你们有没有想过要放弃?”
那女的想了一会儿。“没有。”她简洁地说。
“真的吗?”我感到非常惊奇,“难道你们从来没有想过‘嗐,这太过分了。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有必要走完全程’吗?”
她再度想了一想,渐渐显出惊慌的神色,这些显然是她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
她的伴侣来救她的驾了。“在早期阶段,我们有过一些情绪低落的时刻,”他说,“但是我们相信主,主的意志会决定一切。”
“赞美耶稣。”女的轻轻地,几乎听不见地说。
“啊。”我说。我要让自己记住上床时该把我的房门锁起来。
“为土豆泥,愿上帝保佑!”卡茨高兴地说,第三次伸出手去拿那个碗。
晚餐后,卡茨和我踱到大路过去一点儿的一家食品店,去买一些在百英里莽原上吃的食品,第二天早晨我们就出发去那儿了。他在食品店里的样子看上去颇为奇怪——相当开心,但有些心烦意乱,躁动不安。我们应该储存足够在莽原里吃10天的食品,这是件相当严肃的事,可是他看上去不想集中注意力,老是走开,或者拿一些如辣椒酱和开罐头刀之类的不适当的东西。
“喂,咱们买它个六罐装的。”他突然用一种社交聚会的口吻说。
“别这样,斯蒂芬,严肃点。”我说。我正在寻找奶酪。
“我是很严肃嘛。”
“你要切达干酪还是科尔比干酪?”
“随便。”他走到啤酒冷藏箱边,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包六罐装的百威啤酒。
“嘿,你觉得来一包六罐装的……老兄,六罐装的百威怎么样?”他轻轻推了一下我的肋部,来强调他的逗笑意味。
我心神烦乱地避开他的手。“好了,斯蒂芬,别无聊啦。”我已经走向糖果糕饼货架,正在考虑买哪些可以让我们维持10天而又不会熔化成一堆令人作呕的黏浆或者被压成一袋碎屑的东西。“你要买士力架巧克力还是试试别的什么东西?”我问道。
“我要百威啤酒。”他咧开嘴巴笑笑,接着,看我没有搭理他,突然用一种严肃、不开玩笑的口吻说,“求你啦,布莱森,我可以借……”他看看价格,“4美元79美分吗?我身上没有钱啦。”
“斯蒂芬,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回事,把啤酒放回去。你说说,我给你的5美元哪儿去啦?”
“我花了。”
“买什么啦?”我忽然想起来了,“你又在喝酒了,对不对?”
“没有。”他坚定地说,像是在驳回一个荒谬而且可能是诽谤性的指控。
然而他是喝醉了,或者说至少已经半醉了。“你喝了。”我惊奇地说。
他叹了一口气,眼珠微微转了一下。“两夸脱的米雪洛布啤酒,有什么大不了的?”
“你一直在喝酒,”我感到惊骇,“你是几时重新开始喝酒的?”
“在得梅因,就喝一小点儿。你知道,下班后来两杯啤酒,用不着大惊小怪的。”
“斯蒂芬,你知道你不能喝酒。”
他不想听这句话,他的样子像是一个被责令打扫房间的14岁的男孩:“我不需要人家教训我,布莱森。”
“反正我不会买啤酒给你喝。”我心平气和地说。
他咧嘴笑笑,好像我是不可理解的假正经:“只买一包六罐装的,求你啦。”
“不行!”
我发火了,脸色铁青——好几年来也没有发过这么大的脾气。我无法相信他又恢复喝酒了,这个行为看上去是对于一切的一种深刻、愚蠢的背叛——对他自己,对我,以及我俩在这里做的事情。
卡茨的脸上还半挂着笑容,但情绪已经不对了。“这么说,我为你做了这么多的事情,你不肯为我买两罐该死的啤酒?”
他这话有点刁。
“不行。”我说。
“那就去你的吧!”他说完,转身走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