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妥妥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若即若离 > 第3章 若即若离(2)

第3章 若即若离(2)

第7节 灰姑娘的南瓜马车

那一天 那一座阳光灿烂的跨海大桥

你说只要一直跑

那一边就是我们的天涯海角

那一夜 那一片星光灿烂的白浪滔滔

你说我们很渺小

躲也躲不掉 命运的心血来潮

——刘若英《人之初》

寒假到了。

风吹在脸上不再那么凛洌,阳光带点苍白的黄,有不知名的小花怯怯开放。放眼窗外,春天正跃跃欲试。利用寒假的时间,我的长篇小说已经完成了一大半。差的只是一个结尾,我一直在犹豫,是应该给出一个悲剧,还是一个喜剧。

虽说我在悲喜之前举棋不定,但总的说来这是我爱上写作以来感觉最棒的东西,也许是因为有太多自我的成分在里面,我并不急于将它拿出来与人分享。也许应该有一两个人来读读它,但这个人不是叶细细不是于枫当然更不会是妈妈爸爸叔叔什么的。想到这里我的脑子里冒出一个名字来,我有一种奇怪的固执的感觉,感觉他会是我最好的读者,就如同他一直当我是最好的听众一样。

那个人,就是我的邻居凌夏。

他回老家过年了,我好多天都没能看到他。

寂寞的阳台的寂寞的深夜让我有些些的不习惯。我们偶尔会有短消息联系,不过也只是互致新春的问候,我并没有问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我知道这种问题一旦问出口情况就会或多或少有些变质,那是我所不愿意的。也许,也是凌夏所不愿意的。

我在我的电子日记里写下:我们只是两个寂寞的人,在正确的时间地点相遇,所以互相安慰,仅此而已。

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罗琳进门了,我迅速地关掉了电脑,默默地拿出一大叠数学试卷来。

“春节快乐!”她笑着说,“拿了不少压岁钱吧?”

我笑:“还当我是小孩子?”

“你本来就是小孩子!”罗琳做出酸酸的样子说,“有一天你会知道,再也没有比十七八岁更受娇宠的年纪。”

我傻笑,不置可否。

但说实话,对于罗琳我是相当感激的。在她的帮助下,我的数学突飞猛进,期末考试的时候居然进入了全班前十名,这可是我从没取过的好成绩,老丁目光炯炯地看着我说:“继续努力,争取进北大中文系!”

“不敢想。”我说。

“你家隔壁的吴媚不就考上了吗?要给自己多一点信心!”老丁说,“你数学赶上来我真是松了一大口气,不然真不知道怎么跟你叔叔交待!”

不明白她要跟我叔叔交待什么,真是的!

妈妈待罗琳似上帝,还巴巴地买了减肥胶囊来讨好她,说是自己吃了蛮有效的让她也试试。换成我肯定自尊心吃不消,罗琳却笑眯眯地收起来说:“谢谢,谢谢,我一定试一试,衣服全都穿不上了,正着急呢。”

罗琳走后爸爸就骂妈妈:“减肥药能随便吃吗?你没看到报上说会吃死人,整天瞎搞瞎搞的不知道干什么!”

妈妈一反常态没和爸爸理论,而是委屈地说:“我自己吃了是有效嘛,又没有什么副作用,很贵的,要不是看天意的数学好多了我才舍不得买给她呢。”

我盯着妈妈看,真看不出她所说的“效果”在哪里。再说了,我也不觉得她胖,真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动起减肥的心思来。

罗琳再来的时候妈妈和爸爸正好要到小姨家做客,临走的时候妈妈悄悄对我说:“等罗琳来了一定记得问她有没有效,要是有效,我再送她一盒!”

“一定。”我说。

“在家好好看书。”妈妈说,“我们争取晚饭前回来。”

“哎,不必了。玩得开心!我晚饭自己解决。”

“也行!”自从我成绩上去后,我老妈的心情就好得不像话,她大声地说,“春节这两天也给你老妈放放假,我今天手气要是不错,就多打两圈回来!”

“就你那水平!”我爸直摇头。

老妈歪过头来附在我耳边对我说:“别忘了!”说完,挽着爸爸的手开心地出门了。

一直记得老妈交待的事,所以罗琳一进门我就很三八地问她:“减了没?”

罗琳哈哈笑着坦然地说:“还真吃啊,你妈一片好心,我不收下不太好。”

“呵呵,我妈一定指望今天看到一个林黛玉,看来你要让她失望啦。”

“那就给她看个杨贵妃,她也不亏!”

我笑得什么似的,问她:“你一直都这么胖?”

“十六岁以后才胖的。”罗琳说,“得了一种怪病,要天天吃含激素的药,病好了后就再也瘦不下去。”她掏出她的钱包给我看里面的一张照片,是一张合影,两个很清瘦的小丫头亲亲热热地站在一起,我看来看去,没有一个像罗琳的。

“这个是我。”罗琳指着左边的一个对我说。

我惊讶,简直认不出来!只好指着右边的一个问道:“那她呢?”

“是我的病友。我们同一天入院,得同样的病。我活下来了,结果她死了。”罗琳把钱包收起来说,“伤心的往事不提喽,来来来,我们做习题。”

我轻轻地说:“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去年也死了,白血病。”

“生命无常哦。不过,活着也不容易。”罗琳把试卷翻开说,“我们对付完高考要对付大学,对付完大学要对付工作,对付完工作还要对付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一日一日,永不停歇。”

我笑:“照你这么说,不如死了好?”

“那倒不是,人只有活着才能证明自己。”罗琳说,“比如你现在就可以证明,你的数学还可以学得更好。”

“你在教训我?”我说。

“你叔叔说得一点没错,你真是个敏感的小丫头。”罗琳说,“我可不想教训你什么,我只是觉得,你一直不够快乐,要知道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每天的快乐就是可以少吃一把药,就这么简单。”

罗琳的话让我羞愧。

或许是真的,自从博文去英国念书后,我就开始戴上了那张冷漠孤独的面具,直到今天,罗琳毫不留情地当着我的面撕去了它。

罗琳走后,我从电脑里调出了我的小说,这篇只差一个结尾的小说充斥着对人生的不满和对爱情的困惑,那些虚张声势的痛苦此刻让我觉得脸红,我手指一动按下了删除键,可仅仅一分钟后便开始觉得不舍,又赶紧从垃圾堆里抢救了回来。

患得患失,无限丢脸。

忽然想念凌夏,还有他的歌。

正想着,门铃响了,门外站着的竟是他。他探头探脑地问我:“你家有电吗?”

“有啊。”我指指开着的电灯。

“那借你家的电笔给我用一下好吗?好久不住在这里,不知道为什么断电了。”

我跑到电视柜底下找出工具箱,可是找来找去竟不认得哪一支是电笔,只好把整个工具箱搬到他面前说:“喏,要什么自己找吧。”

他很快找出了他想要的,拿到手里对我说:“谢谢,很快就还回来。”

“不用谢。”我说。

他继续把头往里探探说:“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吗?”

“是啊。”我说,“走亲戚去了。”

“对呵,年还没过完。”

“嗯,要过完十五才算过完啊。”我简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进行完这些无聊的对话后,他走了,我关上了我家的门。其实,我应该有很多的话跟他说才对,可是见了他却一句也说不出来了。我正在懊悔的时候门铃又响了,打开门,竟然又是他,他把电笔递还给我,讪讪地搓着双手说:“你瞧我这记性,走的时候把总电闸拉掉了,竟然会忘记!”

“你刚到家?”我问他。

“是啊。对了,乐队马上要来我家彩排,要不要来听?我们排了两首新歌。”

“不了。”我艰难地摇摇头。主要是怕我妈又来个半路出击,到时候我可真的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是啊。”他抓抓头说,“要考试了,你一定很紧张。再见,好好复习哦。”

我坐回书桌看书,书上的字成了飞来飞去的小虫,一个也捉不进眼底。隔壁开始传来音乐声,凌夏他们的彩排显然已经开始了,我跟自己挣扎了许久,最终还是站起身来,走出家门按响了隔壁的门铃。

凌夏开的门,看到是我,他很高兴也有些吃惊,问我:“怎么,是不是打扰到你看书了?”

“没。”我说,“你改了门窗后声音小多啦。”

“那……”

“听听歌不行吗?”我扬扬眉。

他笑了,朝我做出一个请进的手势。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地和凌夏他们乐队接触,亲一色的男生,不过都很和气,看得出他们对音乐都有一种近乎于傻气的执着,和凌夏完全是同道中人。

彩排并不是那么好看的,他们排的是一首新歌,常常会磕磕绊绊地停下来,听不到完整的旋律。好几次反复后,凌夏皱着眉说:“不行,感觉始终不对。”

我把桌上的歌词拿过来一看,那首歌的名字叫《春光乍泄》,忍不住脱口说道:“王家卫?”

凌夏说:“哇,看过?”

“这应该是林夕的词。”我并不正面答他。

“专业。”他点评我。

“我喜欢她的词,每一首都是那么浓,又浓得恰到好处。就像这一首,让你盼望的同时又不得不绝望。”

“说得对。”凌夏很受启发地对乐队说:“再来!”

熟悉的音乐在狭小的屋子里再次轰然响起:

你用眼睛欣赏 看得见的漂亮。

怎么能想象 触摸到的浪漫。

一转眼的温暖 两个人去分享。

够不够填满一个夜晚。

一刹那的意乱情迷 一辈子都难再寻觅。

只怕无限春光来不及 去一览无遗。

爱情不是一场欢喜 激情却像一阵呼吸。

难道等得愈久愈美丽才愈有意义。

灯光如何昏黄 天色怎么灰暗。

也不能隐藏 赤裸裸的灿烂。

每个天亮也有不一样的蔚蓝。

又怎么能期盼 来日方长。

我悄悄地对凌夏竖起大姆指。

一首歌听罢,怕妈妈回来,也不好意思再坐下去,我站起身来说再见。弹键盘的那家伙打趣地说:“再留一会儿么,你在这里我们阿Ken特有感觉!”

大家哈哈的笑,我才知道凌夏的英文名竟然叫阿Ken。

“不许拿小姑娘开玩笑!”凌夏笑着送我到门口,低声问我:“今晚来秀水街不?我好多天没演出了,今晚状态应该会不错。”

我摇摇头。

看得出来他很遗憾,一直送我到门口,看我进了门才转身回去。

逼自己做完罗琳布置的作业,我开始拿出一张白纸来涂鸦。心绪不宁的时候,我最喜欢做的就是这样一件事,可是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心绪不宁,难道是因为看到久已不见的他?难道是因为从他的眼中看到一些和我一样的牵挂?不可能不可能!一定是我压力太大了所以才会胡思乱想,一定是今晚家里太安静了我才会这样的神经兮兮。

我趴在桌上,听到凌夏他们乐队一起出了门,我没有站起身来,努力地摒弃掉那正匆匆下楼的脚步声。

罗琳说:“你真是个敏感的女孩。”

她说得一点没错。

我一边在纸上乱涂,一边恨死这样的自己。

结果,那晚过了七点半妈妈都没回家,叔叔打来电话说:“你妈在牌桌上赢得不想走了,要不我给你送点吃的过来?”

“不用了。”我赶紧说,“我在家看了一天书,头都看疼了,我想去秀水街听歌,你十点钟来接我可好?”

“不好吧,又要我替你撒谎?”叔叔在那边轻笑。

“好不好?”我继续求他。

“去吧去吧,也去放松一下。”叔叔说,“我十点准时在外面等你。”

“谢谢叔叔!”我放下电话,打了个车就往秀水街而去。

二十分钟后,我已经站在了“秀水吧”的门口,那块别致的招牌在黑夜里闪着诱惑的光。我站了很久,始终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走进去,如果进去了,看到他,又应该说些什么?我是顺路经过的?我是来听歌的?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

没有一个理由,足以说服自己,所以,我一直站在那里,挪不动我的脚步。

就是这时,忽然听到一个人喊我名字:“天意!”

是他。

他正从酒吧里出来,手里拿着他的手机。想必是嫌酒吧里太吵,所以出来接听电话,正好看到我。

“天意,真的是你。”他朝着奔过来说,“你怎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不进去?”

“我……”我犹豫了半天后说,“我正在想一个来这里的理由。”

“哈哈。”他开心地笑,“心血来潮?”

“也许是吧。”我知道我脸上的笑很尴尬。

他忽然伸出手拉我说:“走吧,我们进去,中场休息快结束了。”

“不去了。”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已经被我揉得皱巴巴的纸递给他说,“给你看看我写的歌词。”

那是我整个黄昏趴在桌上涂鸦的结果,一首让我自己喜欢也害怕喜欢的小诗,诗的名字叫作《南瓜马车》:

南瓜马车 快带我离开。

在爱上他以前 我们回家。

只能是诗歌的灰姑娘。

这些鬓香的卷发 起舞的裙边。

都是十二点的终场。

十二记钟响之后 月如水样。

这最后的一曲华尔兹。

将会有王子攥着别人的小手。

轻轻地像风中的叶子在旋转。

轻轻地把灰姑娘念想。

明天 那双粉色的水晶小鞋。

将被另一双纤脚喜爱并穿上。

那美丽绝伦的花瓣王冠。

他会疼惜地 亲手加冕在另一个人的秀发上。

这个灰姑娘 她轻轻的叹息声。

吹熄了上帝脚前的蜡和光。

扑簌簌的 一些灰尘。

从天而降 从天堂而降。

南瓜马车 快带我离开。

在回家以前 我怕我已经爱上了他。

我不知道凌夏看完它后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因为我把它慌乱地塞到他手里后就匆忙地离开了。我如落难逃兵一样赶回家里,以最快的速度把自己扔到了床上。戴上Walkman,耳边传来的偏偏又是刘若英的那一句:你说我们很渺小,躲也躲不过,命运的心血来潮……

我扔掉Walkman,用被子把头紧紧地蒙起来,所以电话响了好多声我才听到。一接,是叔叔,焦急地说:“你在家啊,难怪我在秀水街没遇到你。”

对呵,竟忘了和叔叔约在十点了。

“对不起。”我赶紧说,“头有点疼,所以……所以晚上没去那里。”

叔叔不高兴地责备我说:“你这孩子,没去也不跟我打声招呼,害得我空着急,逮着人家瞎问!”

“你都问谁了?”我的心拎起来。

“凌夏啊。”叔叔说,“他说没看见你,还多亏他提醒我打个电话回家问问。怎么样,头还疼么?”

“好多了。”

“那早点睡。”叔叔吩咐完,挂了电话。

我跳下床来打开手机,没有短消息。我其实一直到凌晨才睡着,听到妈妈爸爸轻手轻脚地回来,妈妈还拉开门来看了我一眼。

只是,阳台上的吉他声一直没再响起。

我怀着深深的恐惧和悔意入睡,我已经错过一次了,难道还要在一不小心中再错一次吗?

南瓜马车,可不可以带我回头?

第8节 若即若离

当故事结束 不再贪恋

爱你的挫折 留给时间处理

你在追寻中沧桑 我在无言中转身

我们终究还是回到各自的世界里

我是如此爱你 却只能沉默站在原地

像一个迷失孩子般 遗落在人群

——林慧萍《我是如此爱你》

黄昏的楼道。

我拎着一袋重重的垃圾下楼。没想到会碰到迎面上来的凌夏。

一切就像他曾对我叔叔说过的那一句歌词:世界很小,而我们总是狭路相逢。

“嗨!”他先喊我。

“嗨。”我应道。

他让开身子,我拎着垃圾经过他身边。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他却一把拉住我的手臂说:“看样子太重了,要不我来替你拎下去吧?”

“没事没事!”我赶紧说,“我不是那么娇气的。”

“我知道。”凌夏说,“替你拎垃圾是我的荣幸么。”

“说什么呢!”他的油嘴滑舌让我生出一丝莫名的恐惧,转过身来飞快地跑下楼去,奇怪,本来真的很重的垃圾仿佛一下子失去了重量,变得轻飘飘的。

再上楼的时候,凌夏已经不在了。我喘喘气进屋,妈妈一见我就说:“让你倒一下垃圾,你怎么像跑了三千米长跑一样的?这么大了做事还是这么慌里慌张!”

我慌张?怎么会。

只是,为一场意料之外的相遇感到有些惊讶罢了。

难道今晚他又不去唱歌么?他看了我的诗,到底会怎么想呢?

我在阳台上站了很久,他一直都没有出现,或许他又已经出门到秀水街去了。天边有淡红色的云,一点一点地慢慢翻卷。我站得双脚发麻,正准备进屋的时候他却又忽然出现了,身上的西装早已脱掉,换成了一套很家居的衣服,高大帅气中透出一丝慵懒,害得我盯着他看了半天,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还是他先笑笑,问我:“明天该开学了吧?”

“嗯。”我说。

“昨晚我给你发了短消息。”他说。

我心一动:“是吗?我没开机。”

“你的诗写得很好。”他说。

“胡写的,让你笑话了。”

“胡写也写这么好,我更是要五体投地了!”他真的很会说话,这倒是我以前没有发现的。

“还可以给我看看你写的东西吗?”他说。

“好啊。你把信箱给我。我发一个我才写的长篇小说给你。还没有结尾,等你给我一点建议?”

“真厉害。都会写长篇啦?你等等。”他回到家里取了纸笔,写下信箱来递给我。那张纸很小,我们伸长的手在空气中有不经意的接触。我连忙把手收回,纸已经握在手里。埋头一看,信箱的用户名是Ken1978,他是1978年出生的吗?那么应该比我大多少呢,我还在这边心算着,那边的他已经猜中我的心思,笑道:“是不是比你大十岁啊?”

“哪有那么多!可别在我面前卖老。”我把纸条小心地收起来握在掌心里。

“在大作家面前岂敢!”他又油嘴滑舌起来。

“别晕我。我要进去了,一会儿就发给你。”说完,我挥手跟他再见,然后调转头进了房间。

进屋的第一件事是开手机,新鲜感过后手机好长时间都不开机了。妈妈说等我上了大学再用也不迟。打开来,果然有凌夏的一条短消息,上面写着:“希望你的南瓜马车是破的,这样,你也许就跑不快了。呵呵。”

这则消息让我的心狂跳了五分钟不止。

以前和博文在一起时,可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受!

我打开电脑给他发了我的小说。他的信在两分钟后就回过来了:我会认真看的。祝你新学期愉快!

关掉信箱,罗琳正好推门进来,一见我就说:“怎么了天意,脸红扑扑的?”

“是热吧?”我摸摸脸说。

“热血沸腾吧。”罗琳纠正我说,“真让人羡慕哦。”

“说得自己有多老似的!”我骂她。

“我是七十年代出生的,你是八十年代出生的,我们完全是两代人么。”罗琳说,“世界迟早得落到你们手里,而我们都得靠边站!”

我被她说得笑得要命。她手往空中一指说:“不许笑!”

“太不人道了吧。”我说,“连笑也不许。”

“高考结束前什么也不许。”罗琳面无表情,把试卷拍得啪啪响说,“除了看书,还是看书!”

“喂,替我妈当说客?”

“嘿嘿。”她笑,“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等你考上,我才会受之坦然么!”

一个很可爱也很实在的女孩,不是吗?我用手掌把试卷掩起来,近乎有些恶作剧地问她:“你谈过恋爱吗?”

“你可别告诉我你在谈恋爱!”她急速反应,吓得我连忙捂住她的嘴,吩咐她小声点。

“不会吧,在这个节骨眼上!”她好担心地看着我,“学文的人是不是都是这样感情用事啊?”

“没你想的那么严重。”我说,“我只是对某个人产生了好感。虽然我们还不算熟悉,可是我一点儿也不觉得他陌生。”

“网恋?”罗琳瞪大了眼,越猜越离谱。

“哈哈。”我说,“你也适合写小说。”

“那些小男生,不说也罢!”罗琳挥挥手,“只当一场游戏一场梦,早点醒来,回头是岸哦。”

“你的语气比我妈还老。”我说。

“胡说,我永远十八!”这回轮到她哈哈笑。我真的不为她担心,她虽然胖了些,但一定会有喜欢她的男生。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情人眼里出西施,爱情的长剧永远都不愁没有主角。

就如同我从没想到过,我会在生命的拐弯处,与一个叫凌夏的人相逢。

那夜我早早入睡。

第二天清晨睁开眼,才发现昨夜竟又下了一场雪。

雪不大,是细细的春雪。世界是洁白的,不过这阵白又注定是短暂的,因为清晨已是阳光万丈。我踩着那屋薄薄温暖的雪走出小区,没有看到凌夏,心里有些空空的。

开学第一天课程就安排得紧张而急凑,每个老师都拖堂,老丁光是做思想动员就差不多做了半个小时,让人心烦。

中午的时候胡乱对付完午饭,叶细细把我桌上的书扔到一边,非逼着我玩一种很无聊的数名字笔划的游戏,就是把两个人名字的笔划相减,用得出的数字来查看你们的缘份。把那张密密麻麻的纸往我面前一推,叶细细激动不已地说:“我和他的是属于‘有缘永远分不开’的那种,和你是‘好朋友心贴心’,真的是太灵验啦,你快试试!”

“等我找到男朋友再试吧。”我笑着推开她说,“看书,看书!”

“成绩那么好了还看?”叶细细扁嘴说,“下次罗琳替你上课我也要去听听,倒要看看她是何方神圣,居然把你的数学也补了上来!”

“好啊。”我说。

“算啦,开玩笑的。”叶细细说,“我可付不起家教费。”

“你是用不着吧,有了于枫还要请什么家教?”我知道她就想听我说这个。

叶细细埋怨说:“哎,他才没耐心教我,一道题多问上一句眉毛就会立起来!”

“这叫一物降一物。”我火上烧油。

叶细细跳起来打我的头。

正在这时于枫从教室外面走进来,走到我面前低声说:“天意,学校外面有人找你。”

“谁?”我说。

“不知道。”于枫摇摇头,“是隔壁班的同学让我代话的。”

“哦,那我出去一下。”我对叶细细说,“说不定是我叔叔,又被我妈差遣着送什么东西来着。”

“天意真好运,大老板也为你风里来雨里去的。”叶细细口气越来越酸。

我扯过她桌上的那张纸出了教室。走过操场的时候,我迅速地算了一下我和凌夏的笔划,顺着那张纸找到的答案是:你们在一起的时候都非常快乐,可是如果要做恋人,则有漫长的路要走。

恋人?呵呵。

在高三的时候,这简直是一个恶毒而可耻的词。快乐就行,不是吗?

我这么想着,就看到了他。

他正站在学校的铁门外,手插在裤兜里,用温柔的眼光看着我慢慢地走近。

我停了一下,然后忽然不知道应该怎么走路。好不容易歪歪斜斜地到了他面前,吐出一句废话:“你怎么会来?”

“我……”他笑笑说,“我正在想一个来这里的理由。”

和那日一模一样的对白,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忽然伸出手快速地揉了揉我的头发说:“春天还很冷,你应该多穿点。”

“说点不那么老土的?”我大胆地抬起头来看他。他很开心地笑了,说:“我可不会写诗也不会写小说,哪来那么多好听的句子?”

我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小说看完了。”他说,“想来问你,男女主角是否会在一起?”

“不知道。”我说,“若即若离吧。”

“那多伤心。”他说。

“我要一高兴,他们也可以在一起。”我调皮地说,“还不都是我的笔说了算么。什么样的可能性都有,你说对不对?”

“那你怎么样才会高兴?”他问我。

“你忽然出现,我很高兴。”我说实话。

“昨晚我一直在看你写的小说,”他说,“说真的,我不相信是你写的,文笔简直比七十岁的人还老练,可你毕竟只有十七岁。”

“你小看我。”我说。

“不敢。”他纠正我,“只是惊讶。”

“让你惊讶是我的荣幸。”这回轮到我套他的句子。他笑,惊讶地扬起半边眉,在他还没说话的时候,我抢先说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什么?”他问。

“你想说,以前我生命中有个女子,也像你一样的伶牙俐齿……”

他纵声大笑,弄得周围经过的人纷纷侧目,笑完了他说:“呵呵,我得上班去了。中午只有一小时的休息。”

“再见。”我说。

“再见。”他说,然后拦了一辆出租就走了,只有一小时的休息,他却跑到学校来看我。看着他远走,我的心底就慢慢地涌起一阵招架不住的感动的心酸。

叶细细在背后猛拍我肩膀一下说:“喂,那不是凌夏吗?”

“你吓死我了。”我回头说,“别那么神出鬼没的好不好?”

“他吓死我了。”叶细细指着前方说,“我远远地看过去,还以为是……”说到这里,她捂住了嘴。

我知道她想说什么。

“对不起。”叶细细说,“感觉上真是太像了。”

“住嘴。”我呵斥她。

“我住嘴。”叶细细说,“你放心,我只当什么都没看见。”

不怪叶细细会乱想,其实我自己也在乱想。整整一下午的课,我上得魂不守舍,就连老丁也看出我的异样,下课的时候刻意跑过来问我:“你今天是不是不舒服?”

“不是。”我赶紧掩饰说,“可能昨晚睡晚了。”

“身体也重要的。”老丁说,“吃不消就早点睡。”

“谢谢丁老师。”我把头埋下去,巴望她早点离开我的课桌,我可不想大家都看到她对我这种特殊的态度。那些流言,我虽说从不在意,却早已听够。

又是很多天不见凌夏。我偷偷地开了手机,他并没有短消息发过来,我也没有发过去。有一晚仿佛听到那边阳台上有动静,我急急忙忙地跑出去,原来不过是风,吹翻了妈妈晾在阳台上的一张大毛巾。

学习开始越来越紧张,紧张到我无暇再想些什么。好不容易周末才有空上会儿网,发现信箱里竟有他的一张贺卡,没有什么多的字,只是祝我学习快乐。我忍不住拿出手机给他发了个短消息:在唱什么歌呢?

一小时后我接到他回来的信息:一首新歌,等你考完,唱给你听?

几天后凌夏所说的新歌的歌词出现在我的信箱里,那首歌竟然叫《若即若离》,凌夏在信中说:天意,很喜欢你的小说,所以给它配首主题歌,也希望你会喜欢。

爱来的时候正好是春季。

你浅笑嫣然。

梦不再孤寂。

爱来的时候谁也不知道原因。

我飞蛾扑火。

从不能抗拒。

这世界它变幻不停。

今天相守明天却已分离。

这感情它若即若离。

看似遥远却又萍水相依。

只有我心只有我心。

明白我一生都不会放弃。

这美好的情缘。

这相遇的奇迹。

我在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掉了眼泪。凌夏歌词里的每一个字,我想我都懂得透彻。哭完后忍不住打了他的手机,他过了很久才接,我说:“我是天意。”

“我知道。”他说。

“我想听你唱那首歌。”

“不行。”他当机立断地说。

“那要到什么时候?”

“等你考完。”他说。

“可不可以别这么老土?”我求他。

“不可以。”他的语气里并没有可以商量的成分。我沉默,过了很久他才在那边说:“听话,好不好?别让我太内疚?”

“好。”我挂了电话。

四月,春意已经盎然。老丁把我叫进办公室,递给我一张表说:“师大中文系招保送生,我推荐了你,你把这张表填一下。”

我一惊,早听说今年保送生的名额少之又少。而且,我的成绩并不算是最好的。

老丁仿佛看出我的心思,说:“以你现在的成绩和在文学创作中取得的成果,我觉得你是相当够格的,当然,如果你还想考更好的学校,你可以放弃这次机会。回家跟你爸爸妈妈还有叔叔好好商量商量?”

“有什么好商量的!”我妈一听就跳了起来,“这样的好事情谁不愿意,早点结束高考的煎熬,我再也不用夜夜睡不着觉了!”

“你冷静点。”爸爸说,“别让二弟为难。丁老师替天意争取这个名额,还不是希望二弟可以给他相应的回报么。”

“你就是什么事都前怕狼后怕虎,”妈妈喊起来说,“你为此吃的亏还不够吗!”

“你什么都不怕,可是你有没有为别人想想!”我从没见爸爸发过那么大的火,他把桌子一拍说,“你把你收的两万块钱还给人家!别以为我不知道!”

“那是给天意请补习老师的钱!”妈妈涨红了脸说,“不是我向谁要的。”

“天意是我女儿,这钱我给得起!”

“你给得起?”妈妈讥笑着说,“一小时五十元,你的工资够补几次的?”

“你们别吵了!”眼看着战火蔓延,我连忙拉开爸爸,“走啦,大家都冷静一下!”我真不明白,本来是一件好事,不知道为什么会让他们吵成这个样子。

好在正在这时,罗琳来了。

老爸出去了,老妈收住怒火给罗琳泡茶喝。罗琳一看到我放在桌上的保送的表格,惊讶地说:“可以保送啦是不是,恭喜你啊,真行。”

“八字还没有一撇呢。”我说,“我觉得很心虚。”

罗琳冰雪聪明,立刻猜到是我叔叔的原因,不过她依然劝我说:“学中文不是你一直的梦想么,其实师大也不错,很好的机会,我看你不要放弃了。”

“也许同学们都会觉得我靠的不是真本事。”

“年轻的时候,心里眼里都容不下一粒沙子,其实没必要为难自己。”罗琳说,“就像我来替你补课,很多人都认为我是拍总经理马屁,可是我想,只要你成绩真的上去了,而总经理因此给我更多的机会,我会觉得理所当然。”

“谢谢你。”我说。

“还谢什么?”罗琳说,“你可以成为一名作家,我等着看你出的书。”

看得出来她是真的没有看不起我的意思,我心稍安。

第二天清早,我刻意在小区外等凌夏,他果然按时按点地出来,看见我,急跑几步,到了我面前。

“好多天不见。”他说。

“谁让你不联络我?”

“怕打扰你学习呢。”凌夏说,“我们乐队上电视了,有公司正准备签我们,我一直都想告诉你呢!”

“真的!”我高兴地说,“那我也还你一个好消息。”

“说说看?”

“我保送上师大了,不用考试啦。”

凌夏的脸上却没有出现我预先想中的那种喜悦,而是用一种担心的口吻问我:“你确定吗?你要是自己考,也许可以考上好得多的学校呢!”

我觉得很扫兴,不高兴地说:“我自己有几把刷子我清楚!”

“不高兴了?”他察言观色,低下头对我说,“瞧你,嘴撅得那么高!”

“讨厌!”我说。

“两年没女生骂我讨厌啦。”他说,“骂得我真舒服。”

“神经。”

“好啦。”他说,“再不上学要迟到啦。走吧,我送你一程。”

“我们不同路的。”

“大不了我迟到喽。”他笑笑,一直将我送到公车的站牌下才离去,走的时候又对我说,“保送的事你好好考虑一下,我总觉得,以你的才气,可以上更好的学校呢。”

知道他的话出自真心,我对着他点了点头。他这才转身离去。

不知道会不会让凌夏失望,我经过了很慎重的思考,终于还是决定接受保送。大局已定的那一天我不用再到学校上学了,叶细细却是天天熬夜,整个人像只红眼兔子。她就那样红着眼睛对我说:“天意,真是羡慕死你,你运气真好。”

“就算给你保送你也不会愿意的么。”我说,“那不是去不成上海了?”

“嘿嘿。”她笑,“事到如今,哪还有那么多浪漫的想法?能考上一个差强人意的大学就算是不错了。”

“祝你成功。”我由衷地说。

那天晚上妈妈爸爸都趁底放松出门打牌了。我打通了凌夏的电话,对他说:“今晚我来听你唱歌。”

“对不起。”凌夏说,“我在彩排,我们乐队马上要参加全省的原创音乐晚会。”

“在哪里,我可以来看吗?”

“不可以。”凌夏说,“彩排是封闭的。”

“那……”我失望极了,“我还没听你唱过那首叫《若即若离》的歌呢。”

“来日方长。”他笑着说,“下次吧,好吗?”

说完,他挂了电话。

本来,我幻想着可以有一个浪漫的听歌之夜,可这些幻想却被无情的现实击得粉碎。我刚刚放松的神经变得凌乱脆弱,于是趴在书桌上痛痛快快地哭了起来。

第9节 未曾猜到的结局

因为我们 不会飞翔

所以幸福 航程漫长

难免有风暴埋伏在前方

等我们越过爱情的海洋

会庆幸终究没放弃退让

在繁华的岸上把沿途的泪光

都埋成了宝藏

——SHE《爱情的海洋》

闲得发闷的日子,我的小说,终于写完了。

凌夏答应我,他一定会好好地读。

我们约在秀水吧。

那是午后,整条街都在午睡。酒吧要到三点才会营业。我告诉服务生我约了凌夏,他很热情地招呼我进去坐,还替我倒了一杯茶。

我等了凌夏好一会儿,才看到他匆匆从门外走进来,戴了低檐的帽子,不知不觉中流露出歌星的派头,在我对面坐下,他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迟到五分钟。”

“没关系,你们的歌排得怎么样了?”我问。

“演出就在明晚。对了,还有件事要告诉你,我辞职了。”他说,“和唱片公司已经正式签约,就在昨天。”

我没想到会这么快,真替他高兴:“这么说你真的快要做歌星了?”

“呵呵。”凌夏说,“我不想放过这个机会。”

我从包里拿出软盘来递给他说:“我的小说全在这里了,希望你会喜欢这个结局。”

“什么样的,”凌夏说,“可否先透露一点?”

“自己看吧。”我笑笑地喝下一大口茶。

“看你胸有成竹的样子。”凌夏说,“一定错不了。”

“收下你的奉承。只是,那首叫《若即若离》的歌什么时候唱给我听?”

“只要不忙,什么时候都行。”他说。

我想了想说:“现在?”

“现在?”凌夏朝台上看了看说,“可不是演出的时间啊?”

“为我破例一次也不行?”

“行。”他爽快地说。然后就去跟老板借吉他。很合我心意,借出来的是一把木吉他。凌夏抱着它坐到台上,我环顾四周,除了老板和一两个服务生,酒吧里一个客人也没有。凌夏朝我微微颔首,手指一动,琴声已悠然响起:今天这世界它变幻不停/今天相守明天却已分离/这感情它若即若离/看似遥远却又萍水相依/只有我心只有我心/明白我一生都不会放弃……

凌夏是个天才,一首歌写得无懈可击,唱得我的心百转千回。等他唱完,我竟忘了鼓掌。直到他走下台来,俯身问我:“可喜欢?”

我掩嘴笑,模样一定傻得可以。

他不放过我,继续问:“可喜欢?”

而我的泪就在那一瞬间掉了下来。

“傻瓜。”他握住我放在桌面上的手,“大喜大悲的要吓死我?”

我被他握得不能动弹,好半天才想起来将手抽出。然后听到他叹息:“天意,我该拿你怎么办?”

“我不是孩子了。”我抬起头来勇敢地看着他。

“对我而言,你永远是。”他说。

“七岁根本就不是问题。”我索性更加大胆。

“对我而言,它会一直是。”

“你在伤害我。”我委屈地说。

“对我而言,最怕的是会一直伤害下去。”他真是铁石心肠,给了我向前的希望,却又一直带着我绕迷宫,让我无法找到出口。

于是我只好心肠更硬地对他说:“我不怕。”

“天意,你让我想想?”他的口气里有让步的意思。

于是我乘胜追击:“好,三天时间。你可以选择做我的男朋友,也可以选择永远地离开我。”

“你的小说也是这样断然的结局吗?”他笑起来,“其实还有第三种方式,你有没有想过?”

“没有。”我断然地说,“也不会去想。”

“说你是孩子你就是孩子。”他无奈。

那天他送我回家,我们在快要靠近小区的地方分手,他要急着赶回去彩排,一场盛大的演出正在等着他。告别的时候我问他:“你是不是有过一次失败的恋爱?”

他看着我半天,然后回答我:“是。”

“我会一直,温柔地对你。”我说,“不管你给我什么样的结局。”

他伸出手来,还是那个习惯性的动作,飞速地揉了一下我的头发。然后,然后在我毫无预料的情况下,他拥抱了我。一个轻得不能再轻的拥抱。我闻到他衣服上淡淡的气息,于是这个夜晚和那个下了夜自习后的夜晚奇妙地重合,我已经不能呼吸。

直到他放开我,转身大步地离去。

他没有回头看。

所以他不知道,我跟踪了他。

我跟着他转了两部公车,到了他彩排的地方。那是市里有名的演出中心,门口有很多的人来来往往,我没有工作证,守门的硬是不让我进。我灵机一动说:“我找我爸有急事,马上就出来。”

“你爸是谁?”他板起脸来问我。

“马导。”我胡诌一个名字。谁知道他一听手一挥说:“那进去吧,快去快回。”

我差不多心花怒放,悄悄地溜了进去。虽说是彩排,看台上也有不少的人,我悄悄地找了个角落坐下,尽量不让凌夏看到我。前面的节目老是NG,我等了好半天才等到他唱,他唱的那首歌有我不喜欢的名字,竟叫《告别》:

我醉了 我的爱人。

在这灯火辉煌的夜里。

多想啊 就这样沉沉的睡去。

泪流到梦里 醒了不再想起。

在曾经同向的航行后。

你的归你 我的归我。

请听我说请靠着我。

请不要畏惧此刻的沉默。

再看一眼 一眼就要老了。

再笑一笑 一笑就要走了。

在曾经同向的航行后。

各自曲折 各自寂寞。

原来的归原来 往后的归往后。

在他的歌声里,夜变得奇异的灯火辉煌。我没告诉他我听了他的歌,我在独自回家的路上脚步欢快,嘴角盈满了笑意。我毫不怀疑凌夏三天后会给我的答案,我甚至充满阴谋地想:他深情的心如何敌得过我年轻而美丽的执着呢,呵呵。只是当时的我根本弄不明白,十七岁的我又如何敌得过命运的捉弄?

更不曾想到的是,从那夜以后,就如他的歌中所唱,我们就真的各自曲折,各自寂寞了。

原来的归了原来,往后的归了往后。

第二天清晨。

我还在梦中的时候,罗琳的电话把我惊醒。她在电话那头欢欣地说:“小懒猫,还没起床?今晚请你看演出!”

“什么演出?”我心一动。

“中国原创音乐晚会。”罗琳说,“我们公司赞助的。你叔叔特别要我给你留一张贵宾票,他说你喜欢听其中的一支乐队唱歌。”

“你们公司赞助的?”我不信。

“看看报纸吧,‘天通之夜’原创音乐晚会!”罗琳说,“小笨瓜!”

“怎么我叔叔没跟我提起过?”我纳闷。

罗琳笑得跟什么似的:“太搞笑了吧,你是老总还是他是老总!”

“赞助一场要花不少钱吧?”我问。

“可不?”罗琳说,“白花花的银子都是从我手里亲自流出去。哎,其实中国的原创音乐没戏,我看好了,夏总是把钱往水里扔哦。”

“他也许是无奈吧。”我说,“到处都在跟他要钱!”

“可不是,那几天啊,那些人就坐在他办公室不走。对了,夏总叫我进去的时候我还听他们提起你呢,说是其中一个还是你的邻居。”

“凌夏?”我说。

“对。应该是这个名字。”罗琳说,“好啦,我没空跟你说啦,晚上七点工体见,不见不散哦。”

“嗯。”我说。

但是我失约了。我没有去。我用了一个白天的时间来思考,总算得出了一个清晰的不用怀疑的结论,凌夏利用了我,他利用了我,所以才会得到叔叔的赞助。得到叔叔的赞助,也许才可以和唱片公司签约。如果他从不曾心怀鬼胎,又怎么可能会瞒着我这一切?

他用他对我的“若即若离”利用了我。

一场骗局。

可怜我伤痕累累却无处倾诉。

晚上的时候叔叔打来电话,问我为何没去。我推搪着说不舒服不去了。挂了电话妈妈问我是谁,我说是叔叔。爸爸在一边插嘴说你知道吗你们丁老师竟提出要让你叔叔把他儿子从保安部调到财务部,呵,真是人心不足啊。

我一惊:“叔叔答应了?”

“哎,你说他能不考虑么?”爸爸说完,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我明天就回学校去上课。”我说,“我会考上比师大更好的学校。”

妈妈以为我疯了,和我冷战了两天后,无奈地接受了我取消保送的决定。连续好几天晚上,我都听到阳台上传来的吉他声,可是我没有出去。我用棉花把耳朵堵起来,念书念到半夜两点也丝毫不觉得累。

叶细细也说,我疯了。

只有我自己知道原因。我发誓再也不被任何人利用。

再也不!

高考结束后我收到了凌夏从网上发给我的一封信,那封信不算长,是这么写的:

天意,你好:

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从你隔壁搬走了。

我一直在猜,你躲着我的原因。一直猜不到,所以,就不猜了。呵呵。

但是,我会尊重你所有的决定,会记得,有个可爱的女孩子,曾经那样用心地听过我的歌,给过我很多的鼓励。

或许一切都是天意。

但无论我们在哪里,愿音乐、爱、思念和希望同在。

祝福你。

你的朋友:凌夏。

我狠下心删掉了它。不允许自己掉一滴泪。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上海一家著名学府中文系的入学通知书。于枫和我考入了同一所大学,学计算机,叶细细却阴差阳错地考到了广州。她走的时候我和于枫都去送她,火车快要启动的时候叶细细从窗口探出头来对我说,其实也是对于枫说:“缘份真是很无奈的东西,你们说是不是?”

“一路顺风。”我依依不舍地握她的手,并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

大学的生活远没有我想象中的美好。新鲜感过后就是对付枯燥的功课,日复一日,乏善可陈。我并没有朋友,偶尔于枫来,陪我吃顿饭。有空的时候和叶细细还有罗琳在QQ上聊天,听她们担心地对我说:“天意你真是一日老过一日,往日的活力呢?”

对啊,往日的活力呢?

我自我解嘲地说,我已经快要十八岁了,老了。

生日的前一天,也是圣诞节的前一天,叔叔刚好来上海出差,给我带了一大包好吃的东西。我跟他来到他住的五星级宾馆,站在十几层的窗口往下看,夜上海灯火辉煌。叔叔说:“天意,叔叔一直想问你,你到底有什么心事?”

“没。”我说。

他并不逼我,喝起茶来。

“叔叔。”我说,“你觉得自己成功吗?”

他笑:“还行。”

“为了成功是不是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成功的定义是什么?”叔叔说,“这可是个高深的问题啊。比如说你父亲,你是不是觉得他挺失败的?”

我不言语。

“可是在我心中,他却是我一直最尊重的大哥。”叔叔说,“小时候他天天带我上学,从不让别人欺负我。当年我下海做生意,也只有他一个人支持我。如果不是时运不济,他其实可以做得比我更出色。天意,等你更成熟一些,你就会学会不单纯用名利来衡量一个人的成功。”

叔叔说得极为真诚,我被打动,久久不能言语。

“说点你喜欢的话题吧。”叔叔打破沉默说,“你还记得那个叫凌夏的男孩吗?他的第一张专辑已经发行了,据说卖得不错。他送了我一张,可我走得匆忙,光顾着给你带吃的,把唱片给忘了。”

“哦。”我轻描淡写地说,“他是要好好感谢你。”

“此话怎讲?”叔叔不明白。

“要不是你,他会有今天吗?”我说,“我指你赞助的那场演唱会。”

“哈哈哈。”叔叔大笑,“告诉你一个秘密,那场演唱会我可是大赢家。也多亏凌夏替我出主意,他可是这方面的专家。我不过是付出合理的广告费,而公司的知名度却因此而扩大了好多倍。你不懂的啦,天意。不过说来我还要谢谢你,要不是你我怎么会认得凌夏,对不对?”

我差不多忘了,凌夏告诉过我,他的专业是国际贸易与金融。

“那小伙子是个人才啊。”叔叔说,“可惜他一门心思在唱歌上面,我多少次试图挖角都没挖得成!”

“可是……”我还是觉得奇怪,“你们怎么会熟起来?”

“你忘性比我还要大!”叔叔责备我说,“有一次你让我去秀水街接你,可是你没去,害我白跑一趟,那天我和凌夏聊了好久。”

原来是这样。

原来,我所想象的那些尖锐而世俗的事实完全就是一个假相。而我为了一个我臆想出来的假相,竟可耻地沉沦到今天。

“我送你回学校吧。”叔叔并没有查觉出我的异样,而是高兴地说,“明天过生日,我来学校接你,请你吃饭。十八岁,成人啦,可喜可贺啊。”

对啊,明天,我就十八岁了。

我轻轻地抱了抱叔叔,跟他说再见。

上海的圣诞节没有雪。

我穿着厚厚的棉袄,走进学校附近的一家音像店。我一进去就看到了那张海报,站在最前面的那个人就是他,雪白的毛衣,明朗得让人心醉的笑容。我对老板说我买一张秀水街乐队的专辑。老板是个很可爱的年轻人,他把专辑从架子上取下来递给我说:“支持中国原创音乐啊,给你打个八折!”

“不用了。”我接下,低头把钱悉数数给他。

“你这姑娘真有意思。还有不让打折的?”他奇怪极了。

我扬扬手中的专辑问他:“听过吗,他们的歌?”

“还行。”他耸耸肩,问我,“看来你很喜欢?”

我笑笑走了出去。是的,我很喜欢。对凌夏的音乐,我一直都是那么有信心。

更何况这张专辑的名称,叫作《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