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密斯的妹夫——蒙塔谷·达尔提,这一个饱经世事的头面人士,若不是他的岳父老詹姆士帮他支付了租金、屋税和修葺款,他绝不会在那一所房子中住上二十年。他的岳父用这样一种简单的方法,让自己的女儿和外孙们得以安身度日。老实说,一个安稳的住所对于达尔提这样冒失的赌徒来说,实在太重要了。近一年来,他总算老实了一些,不再到处赌博了。他的兴趣转移到了跑马上,而且相当迷恋。老詹姆士知道后,又是气不打一处来。但在得知蒙塔谷与乔治一同养出了一匹好货色的母马后,他就不生气了。因为这匹母马品种优良,它的母亲是殉道者【注:殉道者、火布衫、背带裤都是名马的名字,欧洲人赛马最看重追溯马的世系。】 ,父亲是火布衫,而火布衫的母亲是背带裤,他们给它起名叫“纽扣子”。虽然说它也出身于名门,但是,这匹三岁的栗色马驹却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原因,没有机会显露身手。达尔提拥有这匹大有希望的动物的一半主权,于是,他就和很多其他的人一样,一切躲藏在心底的那些理想一下子全部冒了出来,几个月来,他对生活都莫名地满怀期望,不再像从前那么浑浑噩噩了。眼下,他手里的这匹马的确是不错的货色,秋季障碍赛是三对一,外边的堵盘开到了二十五对一,从前最好的时候都难比得上它。所以,达尔提连自己的衬衫都扔在了这火布衫的“女儿”身上,他这一下子究竟能捞多少,就全都要仰仗这背带裤的“外孙女”了。
四十五岁对于福尔赛家族的人来说,是一个放纵自己的时期。同样地,四十五岁的达尔提也是如此。到了这年纪,他们好像也无法控制自己,变得非常浪荡。达尔提最近迷恋上了一个舞女,这感情应该是实打实的爱情,可他没钱,于是这感情因为缺乏金钱的重量,竟变成也只是像她那飘荡的舞裙一样的幻梦而已。达尔提是个穷光蛋,口袋里一直空空荡荡。他一向是靠借钱度日的,平时靠从威尼弗列德那里弄点钱,或者找其他人借点过日子,反正能借的地方他都会厚着脸皮去借。而威尼弗列德是个坚强的女人,常常还是会给他一点,之所以给他,也仅仅是念及他是孩子的父亲,以及夫妻之间曾经有过的爱情——年轻时吸引过她的瓦杜尔街【注:瓦杜尔街:伦敦一条以卖旧家具和假古董而著名的街道,经营者多为意大利人。此处用以形容达尔提徒有其表,外强中干。】 的俊俏面孔如今已经完全不见了。可是很快,达尔提就会把从四处借来的钱在牌桌或者赛马上输掉。因为詹姆士年纪已经很大,不想为他太费心,而索密斯则总是义正词严地拒绝。所以,这两个人他都几乎是不去找的。说他总是在幻想中过日子,一点也不过分,达尔提本身对钱其实没有什么兴趣,他情愿将钱花在自己的享受上,他内心是看不起福尔赛家族那种将钱存起来购置产业、做投资的老毛病的。他不爱钱,但是他喜欢那些用钱买到的一切享乐之物。他总是一面标榜,说“一个真正热爱运动的人是不可能爱钱的”,一面向乔治借二十五镑。事实上,他原本想要借五百镑的,但他相当有分寸,知道狮子大开口别人肯定不会借。这也算得上是他少有的可爱之处,就像乔治·福尔赛说的,在这方面他是出类拔萃的。
九月的最后一天,障碍赛总算要开赛了,那天的清晨天气非常好,达尔提心里别提多畅快了。他提前一天就赶到了赛区,穿着一身整洁的格子衣服,登上一个土坡,看着那匹有自己一半的母马驹作最后的演练。假如这匹马赢了,他可以轻轻松松入账三千镑,想到这,他觉得这一阵子自己劳心费力地伺候它也值了。只是,他没钱加码,否则他就可以挣到更多。现在,他的马赔率已经升到了八比一。要不要借这个机会对冲一下?他看了一眼他的马那边,云雀在头顶唱着歌,四周弥漫着青草的香味,今天那马看起来非常漂亮,骄傲地昂着头,在他面前飞驰而过,像一匹缎子一样。他一阵冲动,要赌一把,毕竟他的马现在行情很好,豪赌的血液在他的身体里沸腾。虽然,现在割舍掉没有任何风险,但是只能赢到一半的赚头一千五百镑,但是,他无论如何也没法凭借这仅有的一千五百镑搞定那个舞女。所以还不如拼到最后,赚更多钱。他转身对乔治说: “这匹马绝对是好货色,一定不会出岔子的。”事实上,乔治这家伙早就对冲了全部的马票,自己还押上一些。所以不管结果如何,他都是赢家。当他听到达尔提这样说,他低下强壮的身子看着达尔提,咧嘴笑着说: “啊哈,算是一个识相的家伙!”其实,乔治早些年已经在这上面付了不少学费,也遇到了许多的危难,全是依靠老罗杰的钱才能顺利渡过难关。而他之后所挣的钱,也都是在老罗杰的指导下获得的。这个时候,他已经是一个典型的福尔赛家族的人,而不是那个马主人了。
在一生中,我们总是会碰上这样或那样希望破灭的时候,连敏感的作者也骇于提及这样的事情。不用说,本以为稳操胜券的胜局竟然成了意想不到的败局,达尔提和乔治精心伺候的那匹行情很好的纽扣子居然输了,而且输得一败涂地,连最小的奖都没有拿到!这下达尔提完蛋了,他非但没赚到钱,连衬衫都搭了进去。
在索密斯走向格林街的时候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当然没什么好结果!
就连达尔提这种人,为了达到目的,都可以像一个虔诚的信徒一样,一连守上几个月的清规戒律。然而,到头来居然什么都没得到。他没有呼天抢地地去死,却仍然指天画地地活着,搅得家里整日不宁。
威尼弗列德虽说是个十分时髦的女子,但同时也是个坚强的女人,遇到任何事情总能挺得住。虽然达尔提让她受了整整二十一年的气,但她还是不相信自己的丈夫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女人都这样,总以为自己了解丈夫。可她忘了男人都一样,到了四十五岁时总会想去干一些出格的事——抱着那种“过一把瘾就再死”的心态。十月二日那天,威尼弗列德在家里检查自己的首饰盒的时候,吓了一大跳,她最喜欢的一条珍珠项链不见了。这项链还是一八八五年她生下小宾尼狄克特时,蒙塔谷送给她的。然而她不知道,直到一八八七年詹姆士怕把事情闹大,才被逼付了这条项链的账。威尼弗列德去找达尔提,要他帮忙,他却只是淡淡嘟囔道“早晚要找到的”。威尼弗列德急了,嚷道: “既然这样,蒙第,我就将这事情交给苏格兰场了。”见此,达尔提没招了,只好硬着头皮去找。
要是精心谋划、迅速行动的话,说不定能挽回一些事情。遗憾的是达尔提受贪杯的影响,什么事儿都没办成。当天夜晚,他喝得大醉回来了,还喋喋不休。若不是惦记着自己那失窃的项链,威尼弗列德早锁上门睡觉去了,眼下却只得守着他,待他酒醒了再问情况。达尔提从衣袋里掏出一把手枪,在桌面上摆弄着,威胁她,让她不要再找麻烦,说自己也活够了。威尼弗列德紧靠在餐桌另一端,答话道: “蒙第,不要装神弄鬼,你去过苏格兰场没有?”
听到这话,达尔提抓起手枪,对自己的胸口连扣扳机。没有子弹。他咒骂着丢下枪,嘴上嚷嚷着“为了孩子们”,跌倒在一把椅子上。威尼弗列德把枪捡起来,递给他一杯掺苏打水的白兰地,他喝了一点。奇怪的是,这酒真的有效。达尔提唠唠叨叨说,威尼弗列德让他这一辈子大吃苦头,她从来没有“体酿”过自己,那项链是他拿去送了那个西班牙小丫头。不过,这项链本来就是他送给威尼弗列德的,本来就是他的东西。这事儿,威尼弗列德要是敢反对,他一定要切了——她的——脖子。这都算是些什么事情!没准儿,历史上“切脖子”这个词儿就是这样来的,因为一切古老的混话都是这样没来由的。
威尼弗列德强忍着怒火,她早年在一个要求严格的学校里学会了自我约束。眼下,她终于忍不住抬头问: “西班牙的小丫头!那个庞蒂蒙尼姆芭蕾舞团的舞女?你简直是一个混蛋!一个小偷!”这句话损着了达尔提的牙眼,他跳起来,一把扭住了威尼弗列德的胳膊,痛得她直流泪。她强忍着,默不作声,趁达尔提一松劲挣脱出来。她在餐桌对面大声咒骂: “蒙第,你就是个烂货!”无疑,“烂货”这词儿也就是这样来的,英语的表述可谓充满张力。然后,威尼弗列德跑上了楼,锁上房门,只留下达尔提一个人在那里喋喋不休,唾沫沾满了胡须。她用热水洗了一下手臂,整晚都没有睡着,一直在想着自己的项链正戴在那个小丫头脖子上,心下怀疑自己的丈夫究竟靠这交易得了什么好处。
早上醒来,那位头面人士感到自己的名誉受损,隐隐记得妻子居然骂他是“烂货”。他坐在圈椅上足足想了半小时,这简直是他人生当中最难过的半小时了。他总是觉得,一件事情无论如何告终,都是让人有些难过的,而且,眼下这一切一定非告终不可了。饭厅里挂着威尼弗列德用詹姆士的钱买来的窗帘,是尼肯斯-贾飞斯公司的货。但是,以后他再也不能在这个饭厅里面打盹了,再也不能欣赏从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的晨曦了。他甚至没办法继续享受他的热被窝和热水澡,再也吃不到花梨木餐桌上的芥末炒腰子了。他决定离开家去找他亲爱的舞女,听说舞团要去布宜诺斯艾利斯,他可不能放她跑了,如果就这么放弃了,那他的项链岂不是白送了——游戏才刚刚开始。他掏出身上所有的钱,都是一些五镑和十镑的票子,一共四百镑,这是用他的那半只纽扣换来的,昨天现场与乔治·福尔赛交易的!经过跑马的失败,他对那匹马恨之入骨,而乔治赢了钱,对这匹马反而并不像达尔提那样讨厌。
他蹑手蹑脚地上楼,换了一件衣服,没有刮胡须,也没有洗澡——水是冷的——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就提着行李箱下楼了。他连自己心爱的擦得锃亮的靴子都没带走,因为实在装不下了。屋子里静静的,他的四个小达尔提都生在这儿。走过妻子门外时,他心里古怪地想到,就算到自己从未爱过这个女人,至少也心存感激过,可如今她居然骂自己是“烂货”!这坚定了他离家的决心。接着,走过两个女儿的门前,他有些迈不动脚了。茂德去学校了,伊莫金依旧在睡梦中。达尔提差点要落下泪来。刚刚成年的伊莫金实在是一个美人,有着深色头发和棕色的眼睛,特别像他。早晨的日光照在达尔提温情脉脉的脸上,那是一张充满父爱的慈祥的脸庞,毫无虚伪和做作。想到可能再也见不到女儿了,达尔提的脸色就愈发的黯然。他抿了抿嘴巴,穿着格子纹的毛呢裤子的腿怎么都迈不开。他实在没办法想象,自己竟然被这样逼着离家出走。他小声咕哝着: “他妈的,怎么会这个样子!”女佣们已经准备起床了,在楼上发出了“砰砰”的响声,催促达尔提不得不立刻轻手轻脚地下楼。他的眼睛湿润了,但是这种不舍与痛心让他觉得很欣慰,因为这样自己才像一个真正的牺牲者。他在楼下的一个房间里又待了一会,收拾了几样东西带走,包括他全部的雪茄、部分文件、一顶帽子、一个银烟盒和一本《罗孚马经》【注:《罗孚马经》:1842年,由罗孚创立的一本赛马年鉴。】 。之后,他抽着雪茄,又倒了一杯浓浓的掺了苏打的威士忌,站在女儿们的相片前面徘徊不定,那银相框是威尼弗列德的。他对自己说: “是的,她还可以照一张新的,我却没机会了!”想罢,他决定带走这些相片。然后,他穿戴好帽子和大衣,又挑选了一根最好的棕榈手杖和一把雨伞带着,然后打开了前门走出了屋子,又轻轻地将前门掩上。这一辈子,他从未携带过这样沉重的行李,他走过街角,等着马车。
这便是蒙塔谷·达尔提在他四十五岁那年离开所谓自己的房子的过程……
等到威尼弗列德醒来时,她发现丈夫并未在楼下,屋子里也没看到他的人影。她顿时感觉莫名的恼火——整个晚上她可是一刻都没睡,冥思苦想地准备了一堆骂他的话,结果,他却跑了,实在气人!一想到他可能是带着那个女人,去了纽马基特【注:纽马基特:英格兰东南部的一座城镇,为当时著名的赛马中心。】或是伯明顿【注:伯明顿:位于多赛特郡的英格兰南部小镇,亦为当时著名的赛马中心。】,她就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下流。但女儿和佣人就在眼前,她不好发作。她想告诉父亲,可是,又怕父亲承受不了这样的坏消息。于是下午的时候,她来到了倜摩西家,跟裘丽和海斯特姑太诉说了一切,说完还叮嘱她们要为她保密。第二天,等到发现女儿相片不见了,她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把丈夫的东西全部查了一遍,更加确定他是真的走了,不会再回来了。当她越来越肯定这个事实的时候,她呆呆地望着一个个被拉开的抽屉和被翻得一团糟的房间,努力想搞清楚自己的心思。这实在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虽然达尔提是个不折不扣的“烂货”,但到底还是属于她的财产。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她才四十二岁,丈夫这一走,她岂不成了寡妇!家里可是有四个儿女呀,这让别人怎么看她?她可不想被人同情。何况,她丈夫是跟一个西班牙的舞女跑了,这该怎么说?是宣布他们之前的爱情的破灭吗?这时,那些她以为早就死去的旧日的缠绵与深情又涌进了她的心头,搞得她五味陈杂,爱恨交加。她把抽屉都推了回去,然后跑到自己的床上趴着。她确实很坚强,一滴眼泪都没流,眼泪在她看来实在是无用的。午饭的时候,
她决定把大儿子从学校找回来,她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安慰自己了。她的大儿子瓦尔马上就要去牛津大学读书了,学费照样由他外祖父出,他现在还在小汉普顿,在“教练”的带领下,为初次考试准备最后的一次“试跑热身”——这种说话的口气,是瓦尔跟他父亲学的。她立刻叫人给瓦尔发了一封电报。
“我要去检查一下他的行头,”她和伊莫金说,“牛津的男孩子可都很讲究这个,不能让瓦尔邋邋遢遢地去上学。”
伊莫金说: “不过,瓦尔有那么多衣服呢!”
“我知道,但需要收拾一下,我想他能回来一趟。”
伊莫金又提醒她: “他会很快回来的,但眼下让他回来,可能会影响考试。”
威尼弗列德听后,叹了口气: “但是,我现在需要他呀!”
伊莫金看了一眼母亲的脸色,便不再说话了,一定是父亲的问题!六点钟的时候,瓦尔就飞奔而至。
这个瓦尔,正是浪荡子达尔提和福尔赛家族的结晶,他的名字也很有趣——小蒲白里斯·瓦尔利斯·达尔提——简直让人闻名而如见其人。在他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威尼弗列德正是春风得意,心气正高,于是在取名上也一定要胜过别人,取个有特点的名字——后来她才庆幸,好歹没把伊莫金叫作狄思碧【注:狄思碧:古巴比伦传说中皮拉莫斯的情人,他们在墙缝中偷情,相约在尼诺坟墓幽会。狄思碧先到的时候,发现一头母狮子吃掉了一头牛,吓得丢下衣服逃跑了。皮拉莫斯后到,发现狄思碧的衣服染着血,以为狄思碧已死,就自杀了。狄思碧回到原处,发现皮拉莫斯的尸体,也自杀殉情。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中,有关于这个故事的一段戏中戏。】 ——偏偏一个星期之后,达尔提跟乔治在吃饭的时候谈起来,爱捉弄人的乔治就在孩子的名字上掺和了一下。
他建议: “就叫‘加图’,这名字多响亮!”他刚从一匹同名的马身上赢了十镑。”
“加图?”达尔提也喝多了,“那不像一个基督徒的名字。”
“你来,”乔治叫来一个穿着短裤的仆人,“去图书室把《大英百科》C字部拿来。”
随从去图书室拿来了。
乔治手里夹着雪茄,指给达尔提看: “瞧瞧,加图是个多么好的名字!”他说: “这不就有个加图·蒲白里斯·瓦勒里【注:加图·蒲白里斯·瓦勒里:生于公元前1世纪,古罗马诗人】,父母分别是维吉尔和莉迪亚【注:在这里,乔治是在糊弄达尔提。卡图曾经写过一首诗,关于莉迪亚的,曾被误认为出自维吉尔之手。】,多合你心意!这个名字配得上一个基督徒吧?”
达尔提回家跟威尼弗列德说起乔治的建议,她也觉得这是个好名字,够特别。于是,蒲白里斯·瓦勒就成了瓦尔最初的名字。后来,他们发现这个名字没想象中那么好,只不过是一个名气不大的加图【注:古罗马史上,有两个加图比较有名望,一位是老加图(前234—前149年),又叫检察官加图;另一个是前者的曾孙,又叫小加图(前95—前46年),是一位哲学家、政治家。】。到一八九〇年,瓦尔快十岁时,人们开始时兴起一些庄重的名字,而不再追求新潮,这让威尼弗列德有些不安。另外,小瓦尔的同学都叫他“宝贝”,让他大加抱怨,只念了一个学期,便完全没法在学校待下去了。向来果决的威尼弗列德立马决定给儿子换个学校,并直接将名字改成瓦尔,至于蒲白里斯,则连简写都去了。
现在的瓦尔已经十九岁了,是个活泼的男青年,脸上有一些雀斑,大大的嘴巴,浅色的眼珠配上又长又黑的睫毛,笑的时候特别惹人爱。只不过,他总是熟悉一些本不该知道的事情,而对应该熟悉的事情却一无所知。在学校里,他是个另类,搞得自己差点被开除。他还是个爱骗人的坏蛋。他亲了一下威尼弗列德,又扯了扯妹妹伊莫金的嘴巴,便三级一步上了楼,换好吃晚饭的礼服,又四级一步下了楼。他向母亲道歉,因为他的“教练”也回来了,并且邀请他去牛津-剑桥俱乐部吃饭,不去怕要得罪他,那老家伙会生气的。威尼弗列德虽然有些不高兴,同时又觉得这是件光彩的事情,便同意了。毕竟,虽然她更希望儿子在家陪她,但儿子能得到补习老师这样的认同,也实在值得开心。瓦尔出门的时候一边向他的妹妹挤眉弄眼,一边对母亲说: “啊,妈妈,厨房还有好多千鸟蛋,可不可以留两个给我回来吃?哎呀,还有件事,我实在没钱了,就向老斯诺贝借了五镑,你能不能给我一点?”
威尼弗列德一脸溺爱,说道: “哎,我的心肝,你花起钱来还真是大手大脚的。不过,我可提醒你,今晚你可别还钱,是他请客!”威尼弗列德看着儿子,他穿着白色的背心,十分帅气,修长的身材,乌黑的睫毛是那样浓密!
“可是妈妈,我可能要请他看戏呢!他请我吃饭,不请他看戏,我会过意不去的!他也没什么钱,这你也清楚。”
“喏,这个给你,拿去还他吧,但不要请他看戏了。”威尼弗列德一边拿出五镑钱给他,一边叮嘱道。
瓦尔立刻将钱放进兜里,回答道: “晓得啦!还了钱之后,就没办法请他看戏了!我要走了,妈妈,再见!”
他非常开心地出了门,抬着头,兴致勃勃地斜戴着帽子,尽情呼吸着毕卡第里大街上的空气,就像猫儿狗儿从一个烂地方跑进了林子里。
瓦尔是在山羊俱乐部,而不是牛津-剑桥俱乐部同他的“补习老师”会面的。这位“老师”,叫库伦姆,是一个比瓦尔仅年长一岁的年轻人,褐色的眼睛十分漂亮,黑色的头发油光可鉴,还长着小小的嘴巴和椭圆的脸蛋,一副懒散的样子,他丝毫挑不出毛病的穿着和冷峻的神情,让他完全可以轻松地傲立于一群年纪相仿的小青年中间。一年前,他差点也被开除,最后他竟上了牛津。这让瓦尔对他敬若天神。他还有一个特点,钱花得极快,很少有人可以和他匹敌,他仿佛活着就是为了花钱,看得小瓦尔眼花缭乱。有的时候,瓦尔的那一半福尔赛基因也会让他产生疑惑:这人为何要这么花钱?
晚上,他们两个一起吃饭,晚餐讲究而且体面。吃完饭,两个人叼着雪茄,兜里各揣着一瓶酒,大摇大摆地出来了。随后又一起去自由剧场看戏,位置还很靠前。看戏的时候,瓦尔一直在胡思乱想。这位库伦姆,想必是自己怎么也比不上他,单是那种公子哥派头他都学不来。和他比起来,瓦尔觉得自己实在差太多了,想着,甚至连那些滑稽的曲子和迷人的大腿都索然寡味了。首先是自己嘴巴过大,其次是穿不了那种有辫子花边的裤子,淡紫的手套背面也没有细细的黑色缝线。就算是笑,库伦姆也十分有办法,他可以不出任何声音地微笑,精心修剪过的黑眉毛略微一抬,正好可以在垂下的两道眼皮当中挤出一条线,形成锋利的棱角。是啊,他永远都赶不上库伦姆!但是这戏还是挺不错的,辛西娅·达克的表演惹得人们捧腹大笑。换幕期间,库伦姆还跟瓦尔讲起了关于辛西娅的风流韵事,还说自己有办法到后台去。瓦尔本想立即让库伦姆带他去,出于面子没有说出口。这样一来,他在看最后两幕的时候心情很闷。
看完戏,库伦姆对他说: “不如再去庞蒂蒙尼姆舞团看看,那里应该还有半小时的戏可以看。”于是,他们特地坐马车赶了一百码的路过去,买了两张七先令六便士的门票。他们走到站池【注:站池:位于舞台下大厅座位的后面,有男有女,故而库伦姆喜欢在那儿。】 里面。库伦姆在某些细枝末节上慷慨得让人羡慕,好像他完全不把钱当作一回事。这个时候,正在进行当晚的最后一场芭蕾舞表演,舞台的周围被人挤得水泄不通,男人女人在栏杆前面挤了三层。这里就是瓦尔理想中的地方,令人眼花缭乱的旋转舞台,忽明忽暗的灯光,男人的烟草味混合着女人的体香,出入于站池的男女就这样展示着暧昧的风情。瓦尔十分羡慕地看着眼前的一个年轻女子,忽然发现她年纪不小了,便连忙别过头去。啊,这耍弄人的辛西娅·达克!那位年轻女子的胳膊碰到了他,他闻到了一股麝香和木樨的气味,用眼角瞥了一眼。也许她还算年轻,她踩到了他,跟他说声对不起。
他回了句: “没事,芭蕾舞还不赖,对吧?”
“我可是看厌了,没什么好看的!你呢?”
小瓦尔没有回答,只是张着嘴巴笑。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他那一半的福尔赛基因在起着作用。绚丽的芭蕾舞在那里不停地转呀转呀,白的、红的、绿的、紫的,各种各样的颜色最终汇聚成了多彩耀眼的金字塔。戏也就在这时候谢了幕,垂下深紫色的幕布,全场顿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人群开始散去,拥挤不堪,年轻女人的胳膊紧挨着他的胳膊。不远处一阵骚动,大家都围着一个衣襟上插着粉红色石竹花的男人。瓦尔一开始没发现,他忙着偷看那个年轻的女人。他顺着女人的目光,看到了人群里出来三个互相挽着胳膊的男人,连路都走不稳。其中一个男人穿了件白色的背心,还插着一支粉色的石竹,唇髭是深褐色的,摇摇晃晃地走过来。库伦姆缓缓地说: “看那个“二流子”,醉成这样!”瓦尔转头去看,那个“二流子”已经抬着胳膊指向自己这边了。
库伦姆冷静地对瓦尔说: “看起来,他认识你!”
这时,那“二流子”喊道: “嘿,大家都过来看看,这是我那混蛋儿子!”
瓦尔认出了,那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父亲达尔提!此刻,他恨不得躲在通红的地毯下面。让他觉得如此丢人的,并不是在这里撞见父亲,也不是因为他喝得酩酊大醉,而是库伦姆所说的“二流子”这个词。这个词就像是老天向他揭露的真相一样,告诉他,像他父亲那样脸色蜡黄、插粉红色石竹花,走路摇摇晃晃的人,就是一个“二流子”。他沉默了,连忙低头躲在那个年轻女人身后,溜了出去。他离开站池,沿着厚厚的地毯,穿过拥挤的人群,不顾有人在叫他的名字,一下子逃到了广场上。
对瓦尔这样的年轻人来说,为自己的父亲感到丢人,可能是他这一辈子最伤心的事情。瓦尔觉得,自己的大好前程还没有开始,从他逃跑的那一刻起,一切就已经结束了。他觉得,自己没有办法跟库伦姆这一班漂亮的牛津朋友一起玩了,毕竟,这些人都会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一个“二流子”!忽然,他怪罪起库伦姆来,他算一个什么玩意儿,居然这样说自己的父亲!现在,如果他敢出现,自己一定会给他一通老拳,让他趴在人行道上起不来。那可是他的亲生父亲呀!他的喉咙里有些难受,拼命将手伸进大衣的口袋。该死的库伦姆!他突然有个奇怪的想法 ,打算现在回去把父亲扶起来,挽着他,与他同行,大摇大摆地走过库伦姆面前。但他很快放弃了这个念头。
他漫无目的地沿着毕卡第里大街走着,突然闪出来一个年轻的女人拦住他,嘴里还念叨着: “亲爱的,不要生气!”把他吓个半死。他赶紧躲开她,快步向前走。一下子,他平静了下来。觉得这也没什么,要是库伦姆敢跟人说起他父亲,哪怕是透露一个字,他都会狠狠揍他一顿。多简单的事,何必烦恼。他又走了大约一百码的样子,又开始觉得这个打算虽然不坏,但是依旧让人不安,这可不是简单的事情。上学的时候,只要有学生的家长不够体面,就会被无情地嘲笑,没完没了。这可是难以磨灭的羞耻。于是,很快他又骂起了上帝,为何给他这么一个“二流子”父亲。当他听到库伦姆说父亲是一个“二流子”,他一下子便意识到,自己其实早就没把父亲当成上流人了。让一个儿子去否定自己的父亲,这是多么伤心的一件事情!
他垂头丧气地回了位于格林街的家,用偷来的钥匙打开门。他走到饭厅,发现了他爱吃的千鸟蛋早已经放在那儿,看起来非常美味,还配上了牛油和面包片。为了让自己的儿子有成人的感觉,威尼弗列德甚至在酒壶里留了恰当分量的威士忌。可是,瓦尔看到这些,觉得非常厌恶,完全没了食欲,就上楼回自己房间了。
威尼弗列德听到儿子经过自己的门外,心里安慰地想: “我亲爱的瓦尔,他真乖,一点都不像他的父亲。这真是令我欣慰!真是庆幸呀,他还是比较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