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德斯代尔旅馆平仄的过道中散发着油布和鲱鱼的气味儿,老佐里恩站在那儿,这气味在一切高档海滨旅馆里都可以闻见。旁边有一把磨得锃亮的皮椅子,椅背的左上角破了一个洞,露出里面的马鬃;他的黑色公文包就放在椅子上,里面装着文件、几份《泰晤士报》以及一瓶花露水。今天,他需要参加环球采金公司和新煤业公司的董事会,这种会议他是一直列席的,眼下也正要去。倘若缺席一次,对于他来说都像是衰老的证据,以他那多疑的福尔赛性格,这种事情是他绝对无法忍受的。
他将东西放进黑皮包,眼睛里的怒火一触即发。这眼神,就和一个被一群同学围住的小学生一模一样。但考虑到寡不敌众,却又只能强行按捺住。老佐里恩素来是个有涵养的人,如今虽有些力不从心,却仍然能够勉强压住当前处境带来的烦恼。
儿子给他回信写得莫名其妙,净是些空洞的大道理,像是在竭力回避一个简单问题的答案。“我去见了波辛尼,”他在信中写道,“他并不坏。我见过的人越多,便越觉得,他们实在并无好坏之分,而只有好笑与可怜之别。当然,您也许并不同意这一点!”
老佐里恩确实不同意,他觉得,这么说实在有些玩世不恭。是的,他还没衰老到这种程度。等他老得不行了,那些他本不相信但由于利益所系又不得不用心推崇着的道理和假象,便会一点点消失,一切物质的诱惑都将消散。待一切休歇、万念俱灰时任他是一位福尔赛,也会挣脱保守的禁锢,讲起一些从未敢说出口的话来。
或许,他也觉得人无所谓好坏,就跟他儿子所想的一样。但是,如果现在问他,他也只能回答不知道,或是说不上来。这情形有一点儿微妙。既然说不定会对你有益,又为何要没理由地否定它,给自己徒增麻烦?
他向来热爱登山,从前常去瑞士度假。然而,正像一个典型的福尔赛那样,他从来不肯在登山的时候冒险,或是瞎闹胡来。经过长途跋涉,一派神奇的景象——虽然也曾在旅游手册中看到,但历经艰苦看到实景,却更加让人激动——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毫无疑问,他也会感受到一个博大而肃穆的真理横亘于天地之间,它超越人生一切混沌的追求,一切可悲可笑的无聊琐事,就如同高山俯视着低处的山谷和丘陵。对他这一类性格现实的人来说,此种感受或许是同宗教最为相近的事物了。
不过,他已经有很多年没再去过瑞士了。妻子去世之后,他曾带着珍连续两季去过那儿。但两次的经历都让他痛心疾首,他觉得,自己以往那样登山的好日子再也不会有了。因此,那时候得自于山川的感触,觉得某种真理凌驾于宇宙万物之上的感受,对他来说已经非常陌生了。
他非常不开心。他既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衰老,但又以为自己尚还年轻。他处世向来小心翼翼,但儿子和孙子两人却注定命途坎坷,这让他想来便觉得难过,并且困惑不已。他也无法责备小佐里恩,谁能责备那样一个温顺的孩子!但是,他将自己弄到这步田地,也太可恨了。珍的这桩婚姻也好不到哪里去。就像是命中注定似的,而只要是这样命中注定的事情,对他这种性格的人来说都非常费解,并且难以忍受。
他写信给儿子的时候,也并未对结果抱着什么指望。从罗杰家的那次舞会回来之后,他就看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了。他比很多人都要更早得出结论,他的儿子的例子还在眼前,因而在所有的福尔赛里面,他比任何人了解得都要明白,不管人们愿不愿意,爱情的火焰总是要残忍地灼伤人们的翅膀。
珍在订婚前的一段时间,经常和索密斯的妻子在一块儿,因此,他和伊莲也经常见面。那时候,他便发觉她是个让男人着迷的女子。这并不是说她有多妩媚,甚至连风骚都算不上——这样的词汇是他这一代人经常使用的,当时,大家特别爱用一些浅显悦耳的但不切实际的词儿来形容某件事物——不过,她却充满了危险。他也说不上来是因为什么。如果有人告诉他某些女子天生带着某种连她们自己也无法控制的诱惑本事,他会立即回答: “胡说八道!”但她确实是个危险的女人,确实如此。这样的事情他希望躲得越远越好,但既然已经发生了,便也只好如此。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也无从知晓,只是不能让珍失了体面,要让她振作起来。他希望,她可以变回那个带给她安慰的小人儿。
所以,他才写了那封信。回信简直谈不上有什么内容。小佐里恩从那通交谈里面得出的实际内容,只有一句稀里糊涂的话: “我想他有些关系。”有些关系!有什么关系?这种时髦话儿,到底是要说些什么?
他叹了一口气,将最后一叠文件卷起来放进皮包的夹层里面。其实,他是知道那句话的含义的。珍从餐厅里面出来,帮他穿上夏装的上衣。他从她的衣着,以及那张小脸蛋上决然的表情,已经猜出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了。
“我与你一起去。”她说。
“胡闹,亲爱的。我要直接去商业区的,可不能由着你到处乱跑!”
“我要去探望史米奇老太太。”
“啊,是你那些宝贝的‘可怜虫’!”老佐里恩小声嘀咕了一句。这借口并不能让他信以为真,但也不便再阻止。对她这样的牛脾气,你又能做什么?
从维多利亚车站出来之后,他将她送上马车,那是早就准备好的,他的派头永远是这样阔绰大方。
“听话啊,亲爱的,可不要太累。”说完,他另叫一辆马车进城了。
珍先去了位于巴丁登的一条偏僻小路,也就是那个所谓的“可怜虫”史米奇老太太的居所。那是一个平时靠给人帮工为生的老人。珍陪她坐了半小时,听她那些千篇一律的翻来覆去的诉苦,然后给她一点点儿暂时的安慰,便动身去了斯丹奴普门。那所大房子的门窗关得紧紧的,显得有些阴森。
她告诉自己,无论如何都要探听出一些消息。若是坏消息,就由它去,这样倒罢了。按照她的计划,先去探望菲力的姑母拜恩斯太太,假如没有消息,便去探望伊莲本人。其实她也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想打听一些什么样的消息。
珍到朗蒂斯广场的时候,刚好三点钟。女人的天性使然,让她在将要面对苦难的时候,反而能够强装镇定,身着最好的衣服冲锋陷阵,那英勇的劲头像足了老佐里恩,原本颤抖的心情也转而成为迫切了。
佣人通报珍到访的时候,拜恩斯太太——露依莎是她的名字——正在厨房里指点厨师。她是个典型的贤妻良母,拜恩斯常常说: “最有意思的事情,莫过于一顿丰盛的晚餐。”晚餐之后,也是他处理事情的最佳时间。说到拜恩斯先生的工作,他在坎辛顿区建造了一排神气又高大的红房子,足以跟其他一切房子角逐“全城最丑”的名头。
听说是珍来了,拜恩斯太太连忙来到自己的卧室,将一个锁好的抽屉打开,从里面一个红色的摩洛哥皮的盒子里面取出两只硕大的手镯,戴在她那洁白的手腕上面。拜恩斯太太也是一位非常具备“财产意识”的人,而“财产意识”这玩意儿,简直是福尔赛这一阶级的原则和操守所在。
她中等身材,满身的肉往两边横着长,看起来肥胖又迟钝。白色木衣柜上的穿衣镜里面映照出她穿着一件长服的样子,长服是她自己缝制的,不深不浅的色调,让人想起那些大旅馆的过道里面墙壁粉刷的颜色。她抬起手抚摸着自己的发髻,那是一种公主式的,她这边碰一下,那边弄一下,好让它挺得更精神一些。她看着自己的眼睛,那简直就是一副不由自主的现实主义的表情,仿佛是在直面人生当中一桩丑陋的事实,还要努力地加以掩饰。她年轻的时候,双颊原本也是白里透红的颜色,而如今人到中年,开始变得满是斑点了,她在往自己额头上扑粉的时候,眼睛里又出现了那种直面丑陋的表情。之后,她静静地站在镜子前,在她那高大的鼻梁和小小的下巴——她的下巴本来就小,如今脖子粗了,则显得更加小——以及下垂的嘴角之中挤出一丝微笑。然后,赶在妆容失效之前,她用双手捞起裙角,快步走下楼梯。
这是她期待已久的一次拜访,她早就听说她的侄子和他未婚妻之间不和的传闻了。他们俩都有几个星期没来她这儿了。有好几次,她约菲力来吃晚餐,而他总是用“十分繁忙”来搪塞。这位出色的女人显然对这类事情异常敏感,因而,一听到珍的到访,便立马觉得苗头不对。她才是一个福尔赛,根据小佐里恩的理论,她完全合格。
她的三个女儿的婚姻都不错,用别人的话来说,都嫁了一些好人家,因为她们都是中等姿色。这样的事情,通常只有那些接近司法界的家庭妇女才能办得到。许多与教会有关系的慈善事业,比如慈善舞会、义卖、义演之类,她都会参与其中。她是委员会的成员,并且她一定会在事前确认所有的事情都已经万事俱备,才会同意列名其中。
她经常说,凡事都要有经济基础,教会、慈善事业的作用理当是强化“社会”机构。所以,个人名义的施舍都是不合乎道德的,而只有通过团体加以解决,才能让你确信自己的钱不是打了水漂。归根结底,团体才是最重要的!毋庸置疑,她就是那种老佐里恩所说的“组织人才”,非但如此,他甚至还叫她“骗子”。她对所有自己挂名的事业都打理有方,因此,等到那些捐款分到受助人手上时,已经像炼过的牛奶一样,一丁点有人情味的黄油都不剩了。不过,她说的倒也正确,万不能感情用事。这样说来,她算是一个学院派。
这位备受宗教界推崇的心地善良的伟大的女人,简直像是福尔赛圣殿的一位女祭司,每日早晚,都会在财产之神的祭坛前点亮敬拜的灯火,在坛上写下那动人的句子: “赤条条来,赤条条去,每个大子儿【注:大子儿:原文作“六便士”,英国币制中,有这一面值的硬币。】 都留在这里。”
她来到房间里,让人们感到像是一大团脂肪移了进来,这可能是人们欢迎她主持慈善会的原因。既然花了钱,总要揩一些脂油。因此,人们都喜欢看着她——她穿着一件挂满叮叮当当饰品的制服,高大的鼻梁、肥胖的身材,就像一个大将军一样,被她那些慈善舞会里的部下团团围住。
生得不好,大概是她唯一的缺陷了。她在中上层社会里面已经建立起了自己的势力,其中包含了上百个宗派和集团,它们都在慈善事业这个战场上纵横,并且愉快地将这个战场同上层社会的战场交错在一起。她在中上层社会里建立的势力,恰是一个更为广阔、重要和充满力量的社会团体!在这个领域,拜恩斯太太推崇的那类商业化的基督教制度、教义和处世之道畅通无阻,这些才是它真正的血液,是商场上的硬通货,而不是那范围比较小的上层社会血管里流淌的毫无活力的仿制品。了解她的人都认为她是正常的,是一个绝不会掏出真心的女人,而且,也想尽办法不掏出任何东西给别人。
波辛尼的父亲去世之前最看不惯她,经常把她当作嘲笑对象,甚至到了无法原谅的地步。如今波辛尼的父亲虽然已经去世了,但她只要提到他,还是会把他叫作“亲爱的、可怜的、缺乏教养的哥哥”。
她对珍的问候态度亲热而谨慎,她原本就擅长这些。但同时,她又有些畏惧珍——虽然像她这样的商界和宗教界名媛,即便畏惧也是有限的一点儿——因为,珍那一双无所畏惧的眼睛赋予了这具瘦小身体一种莫大的威严。拜恩斯太太还发现,虽然珍看起来好像十分坦诚,但在许多方面仍然显露出福尔赛的特征。假如她只是勇敢和坦诚,拜恩斯太太就会认为她是一个“神经病”,并因此小瞧她;假如她只是一个弗兰茜那样的福尔赛,拜恩斯太太就会八面威风地对她摆出一副赞赏有加的派头。但是,珍虽然是个小个子——拜恩斯太太一向是只关注分量,而瞧不上质量——却让她浑身不自在。因此,她请珍在一把迎着光线、椅面发亮的椅子上坐下。
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让她不得不尊敬珍——虽然像拜恩斯太太这样善良而虔诚的女人绝对不会自认如此世故——那便是,她曾经听丈夫议论过老佐里恩的富有,并且从方方面面都极端地宠爱着这一个孙女。所以,眼下拜恩斯太太的心情,就像我们在看一本小说写到男主角可能得到一笔遗产时那样,担心又着急,生怕作者笔头一转,让那位年轻人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
她以一种非常亲热的态度待客,她还从来没有像今天那样过,确信眼前的这个女孩子是如此出色,合人心意。她问候老佐里恩的身体,夸赞他到了如此年纪,身体还如此硬朗,相貌也一点儿都不显老。他年纪有多大了?八十一!真是让人难以置信!他们去海滨消暑了!真是不错;想必菲力每天都会写信,对吧?她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越发瞪大了她那浅灰色的眼珠,但是珍却丝毫不为所动。
“没有,”她说道,“他从未给我写过信!”
拜恩斯太太垂下了眼睛,她本不打算这样做,但还是不由自主地垂了下来。不过,立刻就又抬了起来。
“那是一定的。菲力就是这样,这太像他的作风了。”
“是吗?”珍说。
这个短短的反问,让拜恩斯太太原本快活的笑脸僵了一下。她立即做出一个动作来掩饰,将裙子再次拉平整,接着说: “啊呀,亲爱的——他就是个随心任性的人,没有人会在意他做些什么。”
珍突然发现,自己简直是在浪费时间。即便她单刀直入地将问题提出来,这个女人也不会给出任何回答。
“你见过他没有?”她红着脸问道。
汗珠从拜恩斯太太前额的脂粉下冒出来。
“是呀!说真的,我都想不起来他上一次是什么时候来的了,最近我们实在难得看到他。你叔叔的那幢房子让他忙得不可开交,不过据说就快要忙好了。我们一定得举办一场晚宴来庆祝这件事情,你一定要来,就住在我们家。”
“谢谢。”珍说,心里却在想着: “我真是白白地浪费时间,绝对不可能从这个女人嘴巴里套出什么话。”
她起身告辞。拜恩斯太太的脸色都变了,也站了起来,动了动嘴唇,两只手不知道放在哪里才好。事情的发展明显有点儿不对,但她又没胆量开口问这个女孩子。她身材瘦小而挺拔,长着坚定的脸和下巴,眼睛里冒着敌视的目光,就这么站在她的面前。对拜恩斯太太来说,鲜有这样害怕提问的时刻,她的一切组织都是通过问题来的啊!但是,这事太过严重,以至于连她平日强大的意志都动摇了起来。那天早晨,她的丈夫对她说过: “老佐里恩的钱财,足足超过十万镑!”
但是,这个女孩子现在却站在这儿,将要离开,离开!机会稍纵即逝,她也不能确定,这个女孩子说不定从今以后就不是她家的人了——不过,她仍然开不了口。
她目送着珍走出门,门被关上了。
跟着,拜恩斯太太尖叫了一声,肥胖的身子摇摆着走上前去,重新打开门。但为时已晚!她听到前门啪的一声关上了,只能静静地站着,露出又气又懊恼的表情。
珍迈着敏捷的步子急匆匆地沿着广场走了。以前生活还算幸福的时候,她还一直以为她是个心地善良的女人,但是这回只能认为她是个卑鄙小人。难不成,她是要一直这么去到处碰壁吗?难道她要被迫永远承受这寝食难安的痛苦吗?她要去当面质问波辛尼本人到底是怎么想的——这是她的权利。她向斯隆街匆匆走去,最后找到波辛尼的门牌号。她通过楼下的弹簧门,很快地上了楼梯,心在痛苦地跳动着。
到达最后一层,她的脸色已经煞白。她看见门牌上他的名字,忽然,那促使她奔波了这么长道路的决心这会儿又都消失不见了。她猛地清醒过来,觉得这样做太不成体统了。她感到浑身发烫,薄衬绸手套下面的掌心都沁出汗来。
她退回到楼梯口,但又没有下楼。她将身体倚在栏杆上,快要透不过气来,只能努力想要克服这种窒息的感觉。她注视着那扇门,带着一种骇人的勇气。不!她就是不下楼!别人怎样看她又有什么大不了?他们才不会知道!假如她自己都不管,其他人就更不会管她的事儿了!绝不能半途而废!
有了这样的想法,她勉强撑住自己的身体,拉了一下门铃。没人应门。忽然之间,所有担心和羞辱都被她抛在脑后!她将门铃拉了一遍又一遍,似乎要从这间空屋子里拉出什么东西来,用来弥补这次造访所蒙受的担心和羞辱。门还是没有开。她不再拉门铃,而是坐在楼梯上,用双手蒙住脸。
过了一会儿,她悄悄走到楼下,出了这幢楼。她感到自己就像是大病了一场,如今也不能再有什么心思,只能赶紧回家了。她感到路上遇见的每一个人都似乎知道她去了哪里,做了什么。突然,她在对面的街上看到了波辛尼,很明显,他正从孟特贝利尔广场的方向往自己的屋子走去。
她转了一下身体,想要走过街去。他们俩四目相对,波辛尼抬了一下帽子。一辆行驶过来的公共马车挡住了她的目光,紧接着,从人行道边和马车的缝隙当中,她看见波辛尼往前走过去了。
珍呆站着,望着他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