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回到弗莱森斯小屋时已将近傍晚,莫菲给我留了言。我打给警长办公室,然后转到了他的手机上。
“你去哪里了?”他问。
“去找乔·博南诺。”
“靠,为什么要找他?”
“为了惹点儿麻烦吧。”
“我提醒你,不要和乔·博南诺扯上关系。你一个人去的?”
“我带了一个朋友,乔不喜欢他。”
“你朋友是什么人?”
“是个黑人。”
莫菲笑了:“乔大概对自己的血统很敏感,但偶尔提醒他一下也不错。”
“他说要把我的朋友喂狗。”
“是啊。”莫菲说,“乔很喜欢他的狗。”
“你有什么新消息吗?”
“或许吧,你喜欢海鲜吗?”
“不喜欢。”
“好吧,那我们就去巴克敦。那里的海鲜很好,尤其是虾。两小时后我去接你。”
“为什么要去巴克敦,除了海鲜还有别的缘故吗?”
“雷马尔。他的一个前女友在那里有一处公寓,或许值得去看看。”
如果你喜欢鱼腥味,那么巴克敦便是一个有趣的地方。我关上了车窗,想要阻挡外面的腥味,莫菲却把他那一侧的窗子打开,还深深地吸了几口气。无论如何,巴克敦都不像是雷马尔这类人躲藏的地方,不过这或许就是他选择这里的理由。